3年5月5日,市记者从龙里县革委会办公室了解到,为了全力支持龙里县企业渡过疫情难关全县制定并发布了《龙里县支持企业做好防疫工作、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制定了35项有针对性的“干货”政策,全力支持企业在财政、税收、社会保障、就业等领域抗击疫情。
根据计划中的13项政策,
帮助企业降低运营成本。一是对受疫情影响、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给予不少于2个月的税收减免,不能按时缴纳的可延期3个月。
2为受疫情影响和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可延长6个月。延期缴费期间免收滞纳金,3个社会保险单位5个月的缴费部分免收滞纳金。
3为一年缓缴期,可降至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的5%,且不能足额缴纳。
4是对参加防疫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人员,所获得的临时工作补贴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5是企业为应对疫情捐赠的现金和物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6是纳税人运输防疫关键物资和向居民运送生活必需品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在2020年遭受的损失将从5年延长至8年。
7是对中小企业在疫情期间用电用气实行“不间断供应欠费”。疫情结束后2个月内,企业应补足所有待摊费用。
8从2020年2月至3月给予租金减免,从2020年4月至6月给予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一半租金。
9是对县内因防疫控制需要快速释放产能或扩大生产线的医疗用品生产企业和日用品加工企业的综合总结。申请国家级工业发展资金支持,安排县级工业发展支持资金1000万元。对防疫工作有贡献但未获得上级补贴的企业,将给予适当补贴或贴息贷款。
10鼓励社会化企业增加粮、油、肉、禽、蛋、奶、应急物资等生活必需品的社会储备,争取国家财政支持发展商业物流,对列入黔南重点生活必需品供应企业名单的流动资金贷款给予政府50%的优惠。
11是清理列入国家级重大防疫项目名单,支持经济发展,积极向国家申报基本建设资金,安排县财政安排2058万元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全力支持防疫重点项目和县域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顺利开展。
12将积极支持新商业模式的发展,并协助获得国家级实体的财政支持,如因疫情而暂时关闭或无法正常运营的购物中心和商业综合体。
13是在企业孵化基地(园区)孵化落户的企业,每月租金补贴500元,最长3年,符合条件的,一次性补贴5000元自谋职业。
9政策帮助企业缓解财务压力
1是帮助企业稳定贷款,灵活运用不还本付息、续贷、紧急再融资等措施,支持相关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稳定贷款。对于受疫情影响、还款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可以通过适当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调整还款期限等方式帮助其度过难关。
2是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要通过实施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内部资金转移优惠定价、费用减免等措施,确保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同比下降。包容性中小企业贷款的综合融资成本不高于去年同期水平。
3是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防疫重点担保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的担保率。对于不具备还款能力的中小企业,为其提供融资担保的政府融资担保机构应及时履行代偿义务,根据“4321”政府与银行风险共担政策,县财政局应向省级财政部门申报30%的代偿资金。同时,还将安排1000万元补贴,进一步扩大县级再融资池,为短期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及时偿还贷款和续贷提供过渡性资金。
4是规范疫情防控重点担保企业名单管理,支持、鼓励和动员县内相关企业转用生产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和生活物资,加大对疫情个人的支持和创业贴息贷款。
5是增加对受疫情影响的个人的支持和对初创企业的补贴贷款。对于因疫情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和政策性担保机构建立“绿色通道”,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
6按不超过去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的标准,将失业保险费返还给在流行期间承诺不裁员或少裁员,并符合稳定岗位返还条件的参保企业。
7是支持稳岗扶优政策。如果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困难,可以与员工协商,采取调整工资、轮岗休息、缩短工作时间和在职培训等措施稳定岗位,维护劳动关系,尽量不裁员或减员。
8是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积极承担保险和供应任务,并对供应链中断和恢复过程中发生的运费、租金、保险和供应储备、冷链、防疫等相关费用提供适当补贴。
9是加大对受疫情影响的农业产业的保险支持力度,降低保险费率,及时拨付和兑现农业保险费补贴资金,确保补偿资金及时到位
共13项政策,帮助企业改善和优化服务
1是按照省、市、县三级套管协助工作机制落实保障责任,始终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和困难,督促和引导企业争分夺秒、全力以赴地进行加工生产。
2支持防疫物资紧缺生产企业通过新建、改(扩)建、异地搬迁、研发转化等方式加快生产能力,全力支持符合防疫需要和资金支持条件的项目,生产符合标准的产品。
3是优化项目审批服务,建立绿色审批渠道,实现一站式受理、全程连锁服务,并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4是加大对受疫情影响的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的支持力度,支持防治重大农作物病虫害等农业生产和救灾工作,促进稳定和稳定蔬菜供应。
5是促进受疫情影响的农业企业加快恢复工作和生产,积极争取国家级农业发展基金的支持,提高农产品储备能力、“菜篮子”综合生产能力和供应能力
6是利用各种就业信息平台,引导县域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引导和帮助企业做好对本地员工的引导和服务工作。加强与出口地信息的对接,支持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灵活方式运送愿意返岗的农民工。
7是一项优化税收征管的措施,通过电话、短信、QQ、微信等渠道告知全州增值税起征点以上纳税人,确保纳税人知晓并能顺利办理业务。
8是一项“30”服务,依靠互联网服务渠道对企业新增用电实行现场零审批零收费,确保正常供电。
9是利用财政资金购买的与防疫有关的商品、项目和服务。在本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期间,按照“特殊事务、特殊管理”的原则,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法和程序不得实施,进口物资的采购不需要审批。
10用于进口药品和用于防疫和控制治疗的医疗器械,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防疫和控制材料的原材料和设备,以确保通关“零延误”。
11是为了确保急救用品、医生和病人以及指定医院的转运人员等车辆不被拦截、检查、收费和优先通行。
12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的疫情。如果一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违背了自己的诺言,它可以采取一种方便的信用修复过程来帮助企业重建信用,消除不良影响。
13是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和指导,尽快启动2019年度资金申请工作,提高对符合条件企业的审核效率,及时发放和拨付行业扶持资金,帮助企业度过难关。
潘希来都市记者吴
编辑郝猛
校对高勤
编辑罗伟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