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来穗人员_广州防控新冠肺炎1号通告!1月11日后湖北来穗人员须主动报备

原标题:广州市新皇冠肺炎防治第一号公告!1月11日以后,湖北省到广州的工作人员必须主动报告

湖北来穗人员

1年1月26日,广州市肺炎防治指挥部发出1号通知

号通知表明,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广州市机构和公共场所管理人员应配备温度检测设备,对进入公共场所的人员(包括员工)进行检测,并要求其佩戴口罩

邀请市民尽量避免去封闭或拥挤的公共场所。如果有必要的话,他们应该戴上口罩,避免与咳嗽和发烧的人密切接触。

请要求2020年1月11日(含当日)后从湖北来广州的人员自愿到所在社区、单位或宾馆等居住场所报到,并保留机票、火车票等。到广州后,做好自我体温测试,自抵达广州之日起14天内进行自我隔离观察,避免外出。如有发烧、咳嗽、气短等症状,应主动戴上口罩,立即到最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如果您对上述情况有任何疑问,请拨打广州12320健康热线咨询。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另行公布。

资料来源:广东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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