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
(19号)
为贯彻落实3月11日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设立联合办公室,统一受理企业复工复印申请(地址:清江大道256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电话:0718-7252295)
2、人员从州外到利川,由目的村(社区)向所属乡镇(街道)指挥部提出申请,或由用人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市指挥部审批中标通知书,并由村(社区)、单位将收到的中标通知书反馈给当事人,属省外人员,凭中标通知书和现居住地体检健康证明进入;属于省、州人员,凭接收的信件和卫生代码“绿色代码”进入,应配合属地乡镇(街道)防疫控制
3、进出利川的国家人员,凭卫生代码“绿色代码”和目的地村(社区)、单位的出入卡或回执信进出
4、城市人员到省内其他地区,凭卫生代码“绿色代码”和目的村(社区)、单位的准入证或回执函放行
5、市民不必外出,外出时必须戴口罩,并携带健康代码“绿色代码”或健康证明出行。
6、快递物流恢复正常运营
利川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年3月11日020
责任编辑:鲁花
审核:谭力
审核签名:顾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