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疫情医务人员死亡多少_四川:援助湖北医疗队每人每天补助600元

四川新闻网成都3月11日电(记者李丹)3月11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获悉,为响应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务人员保护、护理和护理工作的若干措施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四川省将通过提高防疫人员工资和待遇、确保工伤认定和确保治疗等共20项措施进一步做好对医务人员的保护和护理工作

提高防疫人员的工资和福利

对防疫人员实行临时工作补贴政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应急响应期内,参与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体检测工作的相关人员,对直接接触待调查病例(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每人每天补助300元。其他直接参与疫情现场调查处理和患者治疗的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人员每人每天补助200元。其中,协助湖北医疗队(含疾病预防控制,下同)的医务人员在协助湖北期间每人每天补助600元。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额

核增长各地要综合考虑相关单位承担的防疫任务、风险水平、绩效贡献、加班加点、派人协助湖北医疗队等因素。对在防疫工作中承担重要责任、做出突出贡献的医疗卫生机构,增加不计入基数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额。所需资金应按现有渠道解决。对于确有困难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当地政府应统筹解决。有关主管部门要引导用人单位改进内部分配办法,重点放在敢于承担、勇于承担重担、加班加点的防疫一线人员,特别是做出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其中,在湖北援建期间参加湖北医疗队援建的医务人员工资水平将提高2倍。

实施卫生防疫补贴政策在疫情防控期间,将扩大卫生防疫津贴的发放范围,确保覆盖所有一线医务人员,所需资金将通过现有渠道解决。

完成工伤认定和福利保障

为医务人员认定工伤和工作能力开辟绿色通道对于新患肺炎或因工负伤的医务人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决定是否受理,并可通过网上取证、书面检查、承诺通知等“不见面”方式进行事故调查,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结论并尽快送达。对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医务人员,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并出具鉴定结论

及时落实医务人员的工作待遇工伤保险基金依法支付的相关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社会保障卡支付到位;雇主支付的治疗费应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

实施人员倾斜措施

加强人员选拔和推荐在防疫、控制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在选择国家和省级人才项目时将给予优惠待遇,包括国家一百万人才项目、国务院政府专项补助专家、国家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集体)、省级“千人计划”、天府“万人计划”、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后备人选等。

实施职称评审倾斜措施参加防疫工作的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现任任期内,可提前一年申请并评审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或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获得突出成绩或市级(部门)以上表彰的人员,可不受其工作业绩(专业基本业绩)的限制,申请上级职称评审;受到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在任职期间可直接申报参加卫生高级职称的考核或考试;在他目前的任期内申请高级职称时,论文上没有硬性规定。流行病防治中的临床治疗、病历、诊疗方案、工作总结、心理治疗和咨询病例可作为成果申请评价,不能参加继续研究。参加防疫和控制经验可视为一年的基层工作经验和当年继续教育学分。参加防疫工作取得的工作成绩和贡献作为奖励项目列入职称评定指标。对在高危地区协助湖北医疗队和防疫的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在现任任期内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单独划一条线(省级资格标准);在现任任期内,申请参加卫生领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免于副高级技术资格理论考试。

实施岗位就业(岗位)倾斜对于防疫一线医务人员,如果符合晋升到岗位级别的条件,在3年内按规定聘用(任命)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任命),享受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的特殊政策。

增加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在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时,对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在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卫生机构急需补充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医生、护士、检验、防疫研究等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简化招聘流程,相关手续可以在疫情结束后完成我们将加紧考试和招聘急需的合格卫生专业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单位可以通过网上面试、考试等方式直接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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