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外贸出口_桂林市两级检察院开展疫情期间刑事申诉案件公开答复化解矛盾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人民来信来访工作,桂林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处积极实践新时期“乔峰经验”。在疫情期间,检察官通过远程视频直接向群众解释法律。

前几天,原告孙某因不服被告孙某诉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桂03终535号刑事故意杀人案二审判决,向本院提起刑事上诉(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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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诉案件现场审查公众反应会

第七检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实施公开听证的要求,坚持“能听能听”,坚持“关于12309检察服务热线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服务防疫工作的通知”。3月11日,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和泉州市县人民检察院在我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视频接待室联合召开刑事申诉案件公开评议会。泉州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思想政治理论处、综合业务处副处长谢晖、桂林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向燕满、泉州县东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人民监督员、广西桂林金桂律师事务所律师莫万斌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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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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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检察院第七检察处主任刘英主持答辩会第七检察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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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明出席答辩会。对投诉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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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问答将通过远程视频进行。为了提高检察机关办案的透明度,两院还邀请人民监督员现场见证公众反应活动,充分听取申诉人的要求和代表申诉人的律师的法律意见,回答孙某的要求和问题。在人民监督员对此案发表意见后,市两级法院承诺进一步扩大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职能,以帮助申诉人解决其他诉讼请求。同时,从维护孙牟某权益的角度出发,也建议孙牟某向检察机关申请国家司法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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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到场见证并充分肯定了响应活动。

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和泉州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的公众反应活动得到投诉人和人民监督员的充分肯定。人民监督员认为,这一活动不仅保护了投诉人的诉讼权利,也让群众见证了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过程,提高了司法透明度。疫情期间,检察机关的公开回应不仅维护了申诉人孙牟某的合法权益,也让孙牟某充分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办案的公平正义,也让申诉人孙牟某感受到了桂林检察机关的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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