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做好房地产企业和建筑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市住房和建设局出台了八项“硬核”措施市政府服务中心的住宅楼窗户移动迅速,并已到位,以促进城市的房地产和建筑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1,为重大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防尘和民工工资等保证措施落实到位后,可先开工建设,并及时通知工程所在地建设部门,疫情爆发后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2、2020年6月30日前,受疫情影响的建设项目,企业可向项目所在地区县政府申请延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自批准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个月,并在竣工验收前结算2020年6月30日
3之前,受疫情影响的建设项目预售许可证申请标准调整如下:项目投资建设资金达到总投资的25%以上,多层建筑主体结构达到总层数的三分之一,小高层建筑主体结构达到总层数的四分之一
4。对于已经复工的建设项目,如果由于疫情影响项目建设资金紧张,预售资金监管部门可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根据单体竣工验收前的实际节点下一节点,以及单体竣工验收后的实际节点下一节点,拨付重点监管资金。实行住宅装修的,在装修施工节点按留存比例减少15个百分点拨付住宅装修监理资金,拨付比例不得超过住宅装修监理定额的70%
5、因疫情影响造成建设项目延期复工,不能按期开工竣工的,开工竣工时间将相应顺延,不能按期竣工验收和交付的建设项目,交付期限将相应顺延,市一级防疫控制措施实施期间不承担违约责任
6、因疫情影响不能按照原施工合同工期完成的,合同双方应重新合理确定施工工期疫情造成的损失和增加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赶工等费用,按照《转发通知》(资建发[2020)第25号)的规定执行
7。紧急防疫设施等建设项目符合《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要求的,业主可以在招标过程中酌情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或缩短相关期限要求。
8、所有工业项目、政府投资(龙头)项目或重大市政项目(不含房地产开发项目)缺乏施工图审查并办理施工许可审批手续;对于新的社会投资简单的低风险建设项目,从施工图审查(包括勘察文件)到办理施工许可审批手续,实行勘察设计质量承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