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发布客户通知_白水发布通告:严格管控疫情防控期间聚集性活动

白水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战争爆发以来,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克服困难,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然而,风险尚未消除,转折点尚未到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坚决杜绝人员聚集造成的传播风险,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现就进一步严格控制疫情防控期间的聚集活动公告如下:

1。所有居民都坚持“不必要也不出门”的原则,自觉不去拜访亲戚朋友、互相拜访、集体聊天、遛狗或聚在一起打牌或下棋。如果真的有必要出去,第一选择是步行、骑自行车和其他绿色出行方式。公共交通必须分散和固定,以尽量减少流行病传播的风险。

2。在疫情期间,所有居民外出时都必须戴口罩。上班或进入公共场所,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并配合信息登记。

3。严禁在公园、广场、道路、居民楼等公共场所聚集,进行广场聊天、跳舞(健美操)等聚集活动。禁止宠物进入公共场所。

4。全县所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各行各业,不准组织或参加集会郊游、春游、垂钓、祭祀等活动以及各种商业促销、市场营销和节庆活动。

5。各商场、超市、药店、母婴用品商店、粮油食品店、蔬菜店等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员工和顾客佩戴口罩、测温登记、场所消毒等制度,在入口处设置提醒标志,引导群众自觉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排队购物。

6。所有餐饮商店(包括私房厨房)不允许开展任何形式的集体餐饮活动,如会餐、主动做好送餐、包装等服务,不允许举办聚集性红白宴会(包括农村自办宴会)所有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均应对其雇员实行"单独用餐制度",或错开用餐时间,以避免集中用餐。个人不举办、不参加各种家庭、朋友、集体聚会和聚餐活动。

7。所有的酒店和宾馆都应该有单人间来接待顾客。建筑工地上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宿舍不得使用普通商店。与此同时,所有客房、宿舍和食堂都应每天通过窗户进行消毒和通风。

8。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谁主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巡视检查力度,强化工作监督,认真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发现无口罩、无人员聚集等现象,立即予以劝阻。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防疫责任主体,不落实的要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要暂停整改。

9。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带头遵守防疫要求,积极说服家属和周围群众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和举办各种集会活动,弘扬主旋律,传递积极能量。

10。违反上述规定,拒不服从管理,导致疫情蔓延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将加大曝光力度,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如果不履行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职责,或者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组织参加聚集活动,将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特此通知

白水县

领导小组办公室(章代表)

2年3月10日020

疫情期间发布客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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