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的院长_玉林中院温文副院长到陆川法院督查疫情防控期间刑事审判工作

1992年2月26日上午,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文汶、第一刑事法院院长苏伟一行到陆川法院监督新皇冠肺炎流行期间的刑事审判工作。陆川法院党委书记、院长、副院长温和刑事法院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见。在

疫情期间的院长

现场

会议上,陈瑞院长首先汇报了陆川法院前一段时间开展的防疫工作。在医院全体民警的共同努力下,陆川法院在防疫和审判工作中没有犯任何错误。经调查,该人员及6-2名人员之间无发热及其他传染病症状。审判有条不紊地进行,所有刑事案件都通过视频进行。共审理了14起案件,10起案件结案。全院防控材料到位,公共场所和人员较多的场所统一测温和消毒,同时加强正面宣传几名警察被派去参加社区预防和控制的义务工作。陈瑞院长还报告了法院审判的执行情况,并就下一步工作计划作了详细报告,强调如有疫情相关案件移送法院,将按照及时处理、准确处理和特殊处理的原则依法处理,并向上级法院报告。

副庭长温温在听取汇报后,肯定了陆川法院近日在疫情防控和执行审判判决方面取得的成绩。他强调,法院在依法防控疫情、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同时,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地位,发挥领导作用,敢于打硬仗,努力为社会大局服务。第二,立足司法职能,依法严惩特殊情况下的各种犯罪行为。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战争疫情索赔。我们应该利用个案向社会宣传,教育群众,震慑犯罪分子。

(恒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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