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临时困难补助申请_中央要求:按时足额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Zhongxin.com 3月7日根据中国政府网站信息,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领导小组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弱势群体保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各地要统筹安排资金,及时足额发放低收入补助、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通知》提出要在疫情防控期间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

-坚持确保保险完整且到位各地要统筹中央财政扶贫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等补贴资金的使用,及时足额发放低收入补贴、特困户生活补贴、孤儿基本生活费、特困户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切实保障特困户的基本生活。

疫情较为严重的地区,可适当增加对贫困人口的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负担对因疫情无法工作、经营或就业,收入下降,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符合条件的应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于外出工作或重返工作岗位的低收入居民,在计算家庭收入时应适当扣除工作费用。

-及时足额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密切关注价格变化。当提价达到规定条件时,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提价的联动机制将及时启动。临时价格补贴将全额按时支付给低收入受益者、穷人和其他贫困者。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补贴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帮助穷人对符合备案条件的立管特困人员,应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范围对于其他受这一流行病影响并重新陷入贫困的人,以及那些已经登记的穷人,我们应该立即执行诸如临时援助等社会援助政策,以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加大对新冠状动脉肺炎患者和受影响家庭的救助力度对于确诊病例的低保对象、贫困人群、低收入家庭成员和立户贫困人群,按照规定及时提供临时救助,可以讨论加大救助力度

对于因家庭成员隔离治疗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当地街道(乡镇)或县民政部门应当实施临时救助对生活困难的患者及其家属,按规定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或临时救助范围;对于死者家属,我们会加强临时援助。

《通知》强调,各地要根据疫情防控期间因交通管制等原因暂时滞留、在住宿、饮食等方面遇到暂时困难的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及时提供临时住宿、食品、保暖衣物等救助。对受疫情影响、找不到工作或家庭支持、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农民工,各地要按照规定提供临时救助。符合流浪乞讨人员生活条件的,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实施救助

在湖北省、武汉市等疫情严重的地区,如果公安、城管、疾控和城乡社区工作人员在检查和调查中发现上述外来人员有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安排其接受集中和隔离的医学观察,并指导或协助其他外来人员向救助管理机构寻求帮助。救助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做好帮助和协助工作。收容能力饱和、无法满足救助人员临时住宿需求的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开放临时收容所,提高收容能力,切实做好救助工作。

《通知》要求特困人员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应得到很好的保障。各地负责隔离和治疗确诊病人、疑似病人、发热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机构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向上述人员了解其监管或护理对象的情况。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特别是分散供养的贫困人口,应及时通知其所在社区(村)进行走访,并联系相关人员或机构提供监督或照顾。

主动上门,及时帮助隔离家中有特殊困难的人各地要定期与孤寡老人、散居孤儿、留守儿童、留守老人以及重病、伤残等特殊困难人员保持联系,加强走访,及时提供帮助。

《通知》强调,要确保有需要的人获得帮助和及时得到援助。公布并开通救助热线,及时接收和响应贫困群众的救助。积极推进网上社会救助全过程,加快办理速度在疫情防控期间,可以采用非接触、远程等灵活方式开展入户调查,按照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社会救助事项的处理结果;根据疫情情况,可以决定暂停收回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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