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通过信函、网络、电话等方式接待人民群众来访的意见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合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等待接诊而造成的来访人员流动和聚集,防止疫情蔓延,保障来访人员健康,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和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通知要求,从2020年2月2日起,商丘市人民检察院群众来访接待场所将暂时关闭,并通过邮件、网络和电话等方式接待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恢复接待时间应根据疫情变化另行通知。
人民群众如有向商丘市人民检察院举报的要求,可通过以下渠道:
1。邮件请将起诉状、身份证明、证据材料及所有法律文件邮寄至:商丘市神火南路766号商丘市人民检察院;邮政编码:476000
2。登录网络请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完成登记,根据系统提示反映申诉,压缩后将申诉、身份证明、证据材料和法律文件作为附件上传。您也可以在手机上下载“检察12309”应用,或者关注“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完成上述操作。
3。致电12309检控服务热线从2月3日起,拨打(0370)12309检察服务热线,提供法律咨询、案件进展查询等检察服务。在防控
199疫情期间,我们将严格按照“群众来信逐一答复”的要求,依法及时做好答复、处理和答复工作,积极响应群众要求,继续努力提供优质检察服务,尽可能减少疫情对我们工作的影响。请理解采取必要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所带来的不便。商丘市人民检察院
2年2月2日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