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禁食野生动物决定_全国人大代表、省律师协会会长尚伦生谈全国人大《决定》—— 充分体现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为民情怀

新甘肃日报记者游婷婷

2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贸易,消除乱吃野生动物的不良习惯,切实保护人民生命、健康和安全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决定非常及时。”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甘肃省律师协会会长尚伦生在最近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新的皇冠肺炎疫情爆发后的短短一个月内,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针对疫情防控发布了《决定》,充分表明“人民有呼声,我有回应”。这是在立法活动中真正落实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根据

199莎伦的说法,《决定》中的两项“全面禁止”是第一次保护野生动物。该决定第2条第1款规定,“完全禁止食用‘具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第二款规定“完全禁止以食用为目的在野生环境中自然生长和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的狩猎、交易和运输。”两项“全面禁止”在立法中很少见。这种“一刀切”的立法语言显示了该州对野生动物保护态度的根本转变。这是一项“全面禁止”,没有给食用野生动物留下任何空间。从表面上看,该决定是为了保护野生动物,但实质上是为了保护人们的生命和健康。许多野生动物本身毒性很大,这是这些动物保护自己的需要。人类食用野生动物伤害了野生动物,也为病毒向人类传播提供了可能性。因此,“全面禁止”的两种立法方法体现了促进人与自然、人与其他动物共存与和谐的立法初衷。

的尚伦生表示,《决定》中的“从重处罚”表现出了坚定的态度。《决定》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对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应当在现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加重处罚。”我国法律对“从重处罚”的规定很少,但对于非法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有专门的“从重处罚”规定,这表明了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明确态度。《野生动物保护法》颁布后,食用野生动物的现象有所减少,但并未被禁止。沙龙说,这一决定是一个“分水岭”,从现在起将完全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对于普通人来说,不吃野生动物是我们的责任,保护野生动物是我们的责任。我们不仅应该避免吃野生动物,还应该举报其他人吃野生动物的行为,并把禁止吃野生动物作为我们的文明习惯。有关执法部门要加大对违反《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决定》得到严格执行

商伦生建议全国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决定》的宣传力度,让大家都知道两个“全面禁止”,彻底废除吃野生动物的坏习惯,让人类与其他动物共存,让人类与自然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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