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法院工作_【抗击疫情 众志成城】之㊳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晓明深入尖山法院督导疫情防控期间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法院工作

3年4月4日,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李小明来到尖山法院,对防疫期间的有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到卡点看望慰问在防疫前线执勤战斗的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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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明一行来尖山法院监督检查)

李小明一行检查了解了尖山法院重点区域防疫设施、设备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并详细询问了防疫期间的备案、试行和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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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明一行检查了尖山法院防疫期间的相关工作材料)

李小明肯定了尖山法院防疫期间的工作,特别是备案、执行和新闻宣传工作的实际和良好效果,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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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法院工作

(李晓明一行监督检查盛源社区和长虹社区民警的下沉和防疫情况)

在李晓明各地,将检查居民出入境登记管理、社区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询问执勤民警防控工作的难点,指导执勤民警做好保护和保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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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明一行监督检查盛源社区和长虹社区警务人员的下沉和防疫情况)

全省防疫工作处于最关键的阶段。李小明强调,一是下沉警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姿态,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真落实“两个维护”,充分展示勇于承担责任、扎实工作的法院警官的精神风貌。第二,我们必须坚决制止懈怠的思想和厌战情绪。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或粗心大意。我们要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和上级法院对防疫工作的最新要求,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严密的群防联控防线。第三,在疫情防控期间,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服务作用,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人民法院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执法办案,努力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四是继续强化宣传引导作用,加大省级医院《关于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法律风险的通知》的宣传力度,同时充分发挥示范和引导的典型作用,鼓励和教育公安干警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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