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工伤保险“小风险大行为”的作用,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职业危害,切实保护因防控工作感染肺炎的医护人员及其相关人员的权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取措施加强工伤认定管理, 制定了《文山州人民社会保障局职业病暴露人群因公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社会保障工作方案》,开辟了工伤认定绿色通道,迅速做好工伤认定工作,及时拨付工伤医疗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卫生部《关于新冠状动脉肺炎医务人员及其相关工作人员相关保护问题的通知》,在本次疫情防控工作中,因公感染新冠状动脉肺炎的医务人员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工伤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事实清楚、材料齐全的,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及时完成工伤认定工作自2020年1月26日起,国家实行每日报告制度,每天收集和汇总各县(市)参加防控工作的医护人员及相关人员感染的伤害情况对申请工伤认定的单位和个人,将开辟绿色通道,取消以往的调查取证、领导小组集中讨论、网上公示等环节,做到事实清楚、认定及时。为避免交叉感染,在疫情期间,工伤申请可通过电话咨询受理,可通过微信或QQ上传图片和提交申请材料,县(市)防疫指挥部可出具相关证明。在待遇支付方面,只要患者痊愈出院,工伤医疗费用将首先支付,预计工伤保险待遇将支付近200万元。到目前为止,泉州市共收到117份因疫情防控工作等突发事件引发的工伤认定申请,已出具48份工伤认定结论。其中,6份因疫情防控导致的工伤申请均被认定为工伤,因疫情防控导致的工伤医疗费用全部到位。(何世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