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_交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地来交(返交)人员报告登记的通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为严格落实“外部预防和投入,统筹规划和考虑”的总体要求,不断巩固我县疫情防控的良好态势,全面做好外来人员(归国人员)的管理和控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来自其他地方(回国)的人员包括:从政府机关和机构回国的人员、移民工人、商人、自由职业者、因其他原因回国的移民工人等

2、以上人员应立即主动向所在乡镇的街道、村庄和社区报告,同时如实报告和登记个人信息(包括旅居史、联系史、交通模式等))向其工作单位、企业、项目现场和社区承包单位。不主动报告,造成疫情蔓延,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所有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政府机关和机构、企业、项目工地、社区承包单位等。各县应做好申报登记工作,及时掌握三大通信运营商发送的返乡人员信息。根据“谁接收、谁负责”、“谁雇佣、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的原则,没有固定单位的街道、村庄和社区承包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应负责申报和登记。出租房屋所有人应负责监督和报告,而投靠亲友者应由户主负责报告和登记。所有政府机关和机构都应负责报告和登记返回岗位的人员。农民工,由企业、项目工地、用人单位负责登记报告街道、村庄、住宅单位、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项目工地等用人单位未落实责任,造成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的,将从重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全面落实乡镇属地责任和法人主体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街道、村委会、社区承包单位、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乡镇企业项目等法人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全力安排,做好报告登记,实行“一人一档”,确保不漏一户一人。健康代码系统的应用将尽快全面实施,所有从省内外返工和返回的人员将根据“健康代码”(红色代码、黄色代码和绿色代码)信息进行识别。未经我县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湖北等高危地区的有关人员不得返回。对未经批准返回的人员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于来自外省、市县的人员,实行14天的家庭医疗隔离或健康监护

5、各乡镇、各单位、各企业也要做好来京人员的登记工作,加强检查和控制,严格执行逐级申请、审核和备案制度,坚决守卫首都护城河。

6、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相关线索监督举报电话:0358-3535639

2年2月27日020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