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正式复工复产通知_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安徽法院送上法治“大礼包”

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安徽省法院采取多种措施帮助企业恢复工作和生产,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推进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司法保障。

减免法律费用

“您好,我是马鞍山某建筑设计公司的金某。由于新王室疫情的影响,我无法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支付诉讼费。迫切需要申请减免上诉费用“2月27日,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庭接到上诉人金某的电话立案法院接到电话后,立即安排人在网上核实企业的相关信息。

“根据以往规定,延期申请人因延期原因应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企业仅提供申请表,因延期原因未能提供证明材料。”立案的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庭法官表示:“经核实无误后,我们将依法允许申请人暂停缴纳一个月的预申诉费,以便企业腾出精力恢复工作和生产。”。

3年5月,铜陵市枞阳县法院发布了《防疫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司法保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提出了严厉惩治妨碍防疫、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维护企业诉讼利益等12项措施。《办法》指出,要畅通诉讼服务的绿色通道,研究判断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风险和法律问题,做好法律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减免法律费用和灵活保障法律费用等手段,减轻困难企业和职工的复工复工负担。

开通“绿色通道”

由于两被告拖欠还款,原告于3月2日上午向马鞍山市玉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玉山法院受理销售合同纠纷后,为疫情案件开辟了“绿色通道”。在征得原告同意后,案件首先移交玉山区法院财商诉讼调解中心进行调解。为了让前被告企业尽快解决纠纷,中央调解员当天下午邀请三家企业到法院进行调解工作。经调解,原被告双方在同一天达成调解协议。原告的企业实现了自己的要求。两名被告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还款压力,并如期恢复了工作和生产。

3年3月3日下午,安徽XXX集团有限公司与安徽XXX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经调解解决。申请人立即向合肥市长丰县法院提交了撤销保全的申请,要求撤销被申请人的财产保全。在办案过程中,长丰县法院开辟了“绿色通道”,立案法院及时办理了保全立案、审查和移交等司法程序。执行局在收到案件后一小时内解冻了一个在线冻结账户。3月4日上午,执行局派专人到合肥,解除被申请人另一账户的安全。从收到案件到结案不到18小时。

亲善与文明实施

因打官司“记录在案”,银行拒绝向天长包装材料公司(以下简称包装材料公司)提供贷款,致使该公司一直未能恢复工作2月29日,包装材料公司派人到天长法院申请结算证书。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立即签发结案证明,为公司的贷款和复工提供及时帮助。

“法官,我已收到第一笔协议款项,现申请启封被告银行账户“3月3日,田昌法院法官助理邢杰接到原告田昌一家铜业公司(以下简称铜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电话,通过电话成功解决了贷款合同纠纷由于多次索债,铜公司提起诉讼后,天长法院查封了被告制药公司的银行账户。在疫情期间,被告被列为省重点防控单位。由于银行账户被查封,企业无法正常运营。被告立即向法院寻求帮助。经过法院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

3年5月5日,铜陵潼关区法院在执行追索权纠纷案件时,在标的物售出后,及时启动了实物抵债程序。将铜陵市黄山大道北段288号厂房1号、2号及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给本案申请人铜陵市担保有限公司。它帮助企业收回了1300万元的债权,也帮助厂房租赁企业迅速恢复工作和生产。(记者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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