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会议精神_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 研究部署2020年全院检察工作

疫情会议精神

3年1月5日下午,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省检察院会议精神和市检察院吴哲关于协调检察工作和防疫工作的重要指示,研究部署区检察院的防疫工作。在

199会议上,省委书记、检察长潘晓义提出了贯彻落实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和吴哲检察长重要指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的四项要求。一是要增强大局意识和大局观念,充分认识防疫工作的复杂性、严重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做好检察机关自身的防疫工作,确保干警及其家属的绝对安全,积极支持派出社区志愿者和驻村“一秘”的防疫工作,履行派出单位的职责,有效协助基层防疫工作。第二,要围绕检察工作的主要职责,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在防疫期间,我们要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和规划全年的各项检察工作。第三,必须深化廉政建设,牢牢把握严格治理和检查的要求,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第四,要严格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党员和中层干部全面履行“一岗两责”,切实做好业务和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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