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ongxin.com 2月28日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信息,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28日发布实施意见,指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 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分阶段免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
实施意见明确,免除对象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但不包括在编制管理部门办理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豁免期为2020年2月至6月,共5个月在免税期内,参保单位职工继续为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个人缴费,由参保单位代扣代缴,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实施意见指出,在疫情防控期内,参保单位可在网上申请审批和支付,或在当地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推迟完成申请和支付手续。防疫期间免收滞纳金。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有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可在免税期内申请延期缴纳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在7月以后申请延期缴纳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延期付款期间将免除滞纳金。缓缴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在湖北省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单位中,应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但尚未完成衔接的单位,可参照本意见享受社会保险费免、扩、缓三种政策。《
实施意见》中提到,各级社保机构负责确定社会保险费免缴对象,并通过社会保险费信息共享平台向税务机关传递相关信息。他们不允许要求额外的申请和支持材料,以避免增加被保险单位的交易负担。已于二月份核定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按规定重新核定;对于已在2月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应尊重参保单位意愿,按规定申请未来缴费的退款或扣款参保单位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缴费,应做好个人权益记录。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的监控,充分考虑因疫情可能导致社会保险费征缴大幅减少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在统筹地区基金支付出现困难时,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报告,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各地要严格按照本意见规定的范围和时限,规范和加强资金管理,不得出台其他自行减少或增加支出的政策。同时,根据豁免情况,及时合理调整2020年基金收入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