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冠病毒_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严禁发布宣称对新冠病毒有预防、控制、治疗、治愈的广告

北京市新冠病毒

2年4月4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出《关于规范防疫期间广告活动的警告函》提醒所有经营者和相关单位禁止发布声称对新型冠状病毒具有预防、控制、治疗和治疗作用的广告

《提醒》明确指出,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和广告代言人应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防疫政策开展广告活动,不得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代言虚假违法广告。

公共场所管理者、电信运营商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应进一步落实管理者职责,及时清理和使用其场所、信息传输、发布平台发送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并向虚假违法广告发布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严禁发布销售、购买、转让禁止使用的野生动物或者狩猎工具的广告。禁止非法销售、购买或转让野生动物产品的广告。

严禁发布妨碍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的广告

严禁发布声称对新型冠状病毒具有预防、控制、治疗和疗效的广告

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法律媒体积极发布防疫和控制公共服务广告

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广告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与疫情有关的虚假和违法广告,揭露具有不良影响的虚假和违法广告案件欢迎消费者和各行各业加强监管,及时拨打12345和12315热线电话,反映与疫情和防疫工作有关的虚假和违法广告线索

/北京青年报记者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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