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疫情公布_伊春市市场监管局公布9起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违法案件

中国质量新闻网根据2020年3月6日宜春市人民政府网站上的信息,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布,宜春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了9起疫情防控期间的价格违法案件

●案例1●

2年16日,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世纪华辰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的蔬菜销售价格进行了检查,发现销售的菠菜价格分别为4.88元/公斤和6.99元/公斤。白菜的价格分别为1.57元/公斤和2.69元/公斤。大葱的收购价格为2.17元/公斤,售价为3.39元/公斤。上述产品品种的购销差价超过4号公告规定的30%标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构成价格欺诈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处以没收非法所得1802.62元和罚款10815.72元的行政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案例2●

1年1月27日,伊春市铁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该报告,对铁力市汇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万新店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店于1月26日开始销售9300型和9600型口罩,未明码标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构成未按要求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并处以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

2年5月,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乌玛分局在检查中发现伊春德兴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乌玛店销售的部分药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构成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4 ●

|据报道,1992年2月3日,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汤旺河分局检查了姜海军的微信商店。据了解,从2月1日起,姜海军开始在微信群里以每张28元的价格销售新的PM2.5口罩,口罩的购买价格为每张18元。时尚DZB品牌防护口罩的售价为每只口罩5元,购买价格为每只口罩3元。两种口罩的购销差价超过4号公告规定的30%标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构成价格欺诈违法行为。当事人被给予违法所得82.30元、罚款411.5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5●

2年17月,伊春铁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王波铁力市桃山王波果蔬店销售的蔬菜、水果和预包装食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构成了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当事人被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6●

2年1月21日,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吴以岭分局根据市局移送的线索,对吴以岭镇富锦园果蔬超市进行了检查,发现白菜收购价格为1.70元/公斤,价格为2.50元/公斤,收购差价超过4号公告规定的30%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构成价格欺诈违法行为的,处以没收违法所得55.10元和罚款275.5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7●

2年16日,伊春市铁力市市场监督局在铁力市站前检查徐明蔬菜水果商店时,发现商店销售的蔬菜水果没有按规定做明显标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构成了不按规定做明显标识的违法行为。当事人被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8●

2年5月5日,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乌鲁木齐分局发现,康怡药业在乌鲁木齐地区销售的10毫升双黄连口服液购销差价超过30%,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构成了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当事人被给予没收非法所得20元、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9●

2年12月22日至24日,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五营分局发现辖区内销售的如意粮油店、小惠超市、广茹清真食品店商品标识不规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构成标识不规范的违法行为,对三个经营者分别处以5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悉,自防疫控制以来,宜春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价格管理的政策法规,加大了对口罩、人民日用品等防疫产品的价格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及时查处了一批价格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责任编辑: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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