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贷款利率_人行昆明中支出台10项举措强化金融支持企业生产复产 鼓励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

2年6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昆明市中心支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昆明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云南省防疫工作的金融支持,促进企业生产和再生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了10项具体措施: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加强对防疫相关企业的信贷支持,适当提高防疫期间的违约容忍度,充分保障疫情期间各项金融服务的安全和秩序,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渡过难关,促进全省经济金融健康稳定运行。

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意见》指出,确保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水平国有商业银行应认识到,小微企业全年贷款增长率不应低于所有贷款的平均增长率。当地企业银行金融机构应该为小微企业准备特殊规模的贷款,帮助它们度过难关。

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降低成本率,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特别是用于防疫和控制的医用材料生产企业和因疫情影响而出现财务困难的中小企业。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原贷款利率上调或下调10%以上,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将积极支持地方法人通过再融资和再贴现为相关企业提供信贷支持,优先审批其再融资和再贴现申请。原则上,它不会对申请再贴现的票据类型和单张票据的面值设置任何限制,简化审批流程并尽快发行。

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等云南省分行增加服务传递,充分满足防疫防控融资需求。各国家银行云南分行应合理调整信贷计划,加大资源倾斜,扩大对医疗、生活资料生产企业的信贷供给全省地方法人银行金融机构应继续下沉经营、管理和服务的重点,有效满足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在防疫控制相关领域的融资需求融资租赁公司应充分发挥行业优势,通过延迟或减收相关租金和利息,积极为租赁防疫相关医疗设备提供优惠金融服务。

加强对防疫相关企业的信贷支持

积极满足生物制药、医疗器械、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医疗科研等领域生产、运输、销售企业的信贷资金需求,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简化审批流程,确保资金及时到位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全授信、全授信、网上授信等措施,确保相关企业健康生产经营。

继续加大对“大健康”、“世界三级卡”等领域的资金支持。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向相关制造企业发放中长期贷款,积极保障相关领域企业科研经费,加快推进全省医疗卫生领域转型升级。

适当提高疫情防控期间的违约容忍度

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滞留的企业盲目撤贷、断贷、压贷。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家一户的政策,通过积极推广、降低罚息、信用重组等方式给予全力支持,确保企业正常经营

对于因疫情暂时丧失收入的人员,要灵活调整住房抵押贷款、信用卡等个人信用还款安排,合理延长还款期限。感染新肺炎的个人的担保贷款可以延长一年。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政府工作人员和各类安全人员,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在疫情期间发生逾期,不视为违约,合理安排其还款计划,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灵活调整因防疫工作暂时无法按时还款的企业或个人的还款安排,合理延长还款期限,并在报送前对逾期等不良信息进行适当核实和告知。对逾期提交的信用记录进行合理调整,因感染新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防疫控制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防疫控制的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经准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不能做逾期记录提交的,已提交的予以调整对于因疫情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根据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提交信用记录。对疫情防控中因信用报告记录不良而产生的异议和投诉,应进行核实和处理,妥善解决争议。

云南网记者杨

疫情防控贷款利率_人行昆明中支出台10项举措强化金融支持企业生产复产 鼓励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的相关文章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