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总工会近日下发《关于充分发挥工会在抓好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中作用的通知》,明确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降低疫情对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帮助企业增强信心,共度难关。做好返乡就业需求调查,积极帮助促进农民工安全返乡、有序流动和安全就业,积极推动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帮助克服贫困。
《通知》指出,从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将全额退还。在疫情防控期间,贫困家庭的劳动力得到更多的就业,未下岗、未下岗、未被拖欠工资、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工会将得到财政补贴。统筹安排专项防控资金,用于疫情防控保障和慰问等专项工作
《通知》强调,各级工会组织要进一步做好防疫期间稳定劳动关系的工作,积极促进当地及周边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要积极与当地企业联系,及时掌握劳动力需求,利用专项防疫资金为农民工集中返回企业提供必要的支持运输组织和服务,并配合政府和企业开展异地精准作业推送、对等返工等服务;积极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建立网上招聘区,帮助企业解决员工招聘和就业服务等问题,缓解小微企业的“就业困难”。我们将为有意愿和能力自主创业的员工提供创业支持,并推动为就业有困难的员工安排公益性岗位。
《通知》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在疫情期间建立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为员工提供准确的法律咨询、协调、法律援助等服务。为有效增加对困难职工群体的救助服务,受疫情影响的困难职工家庭应及时纳入救助范围(梁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