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劳动用工_房山法院在线发布疫情期间孕产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法律提示

目前,大多数省市企业已恢复生产和工作。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怀孕女工在疫情期间和企业复工后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随着“三八”妇女节的临近,房山法院举办了一场网上新闻发布会,介绍在疫情期间保护怀孕和分娩女工劳动权益的法律建议。房山法院通过对疫情期间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以及企业复工、分娩的分析,向用人单位提出了相关建议,并通过假设案例分析了相关法律问题。

疫情期间劳动用工

据统计,从2017年至2020年3月,房山法院共审结58起涉及保护怀孕女工权益的劳动争议案件。这些案件的特点是诉讼请求相对一致,审理案件困难,难以获得隐藏侵权的证据。

疫情期间劳动用工

房山法院根据以往的审判经验和当前疫情,对防疫期间和复工后孕产妇的劳动权益保护作出了预判决。它认为怀孕和怀孕女工可能会遇到以下困难:第一,怀孕和怀孕女工属于弱势和高风险群体,应该得到更充分的保护,但她们的工作条件可能得不到有效保护;第二,基于降低劳动力成本的考虑,雇主更有可能扣留工资、降低工资甚至解雇怀孕和分娩期间的女工。第三,由于社会保险的中断,怀孕或怀孕的女工可能无法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福利。第四,由于雇主大规模裁员,怀孕女工更容易遭受失业风险。第五,当怀孕和怀孕的女工是新诊断的肺炎病人、疑似病人和那些被密切缓解的人时,她们将在治疗、观察和隔离等期间得到工资。

疫情期间劳动用工

房山法院从保护怀孕女工权益和用人单位有序复工方面向用人单位提出五点建议:一是灵活的用工方式,为怀孕女工安排家庭办公和异地办公;第二,用人单位应充分利用国家给予的各种优惠政策,如分阶段减免社会保障、社会保险费补贴、社会保障延期支付等,避免通过扣发工资、减薪、解雇怀孕女工等方式降低经营成本。三是规范就业管理。确需调动孕期、产期女职工的,应当进行协商,考虑孕期、产期女职工的身体状况,并根据岗位和工作条件确定合理的工资。第四,当与怀孕女工的劳动关系因法律规定的原因终止时,必须履行法律程序,以保护怀孕女工支付工资和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五是按照国家和各部门在疫情期间颁布的各项规定,对新诊断为肺炎病人、疑似病人以及在治疗、隔离和观察期间被严密释放的孕妇和怀孕女工支付工资。

最后,房山法院通过假设性案例的形式,对新一轮皇冠肺炎疫情期间孕产妇劳动权益保护的10个重大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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