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2月2日,郯城县检察院采取预先介入的方式,掌握案件事实,通过远程录像进行证据审查。全面审查了一起疫情防控期间哄抬口罩价格案件,依法决定批准逮捕涉嫌非法经营的犯罪嫌疑人曹某。
经查,在2020年全国“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犯罪嫌疑人曹等人多次哄抬物价,以高出正常价格几十倍的价格销售自制口罩,非法获利100多万元。
郯城县检察院受理此案后,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于当日作出上述决定,严格、迅速办理此案。该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