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文件精神和1月22日召开的全国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视频会议的要求,林业局认真部署和部署,坚决落实行业部门职责,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管理,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1月23日上午,县林业局组织由森林公安、林业行政执法大队、野生动物资源管理站、乡镇林业站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在全县农贸市场、野生动物人工繁殖等地开展野生动物执法行动。
本次行动重点突出城区、乡镇农贸(集)市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者等重点场所,切实抓好野生动物监管。对公共农田、杨林、白巷、马塘办事处、县城等农业(集中)交易市场和野生动物人工饲养管理场所进行了突击检查。各地林业执法人员针对野生动物法律宣传和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知识,向业户发出“停止陆生野生动物交易”紧急通知,向路人发出“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建议书”,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疫病预防和健康知识宣传,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与此同时,执法人员还对商贩的存货进行了全面检查,没收了违反规定的野生动物,并告知店主,在非常时期未通过检疫的野生动物不得进入市场销售。森林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涉及野生动物的非法活动。在马塘和杨林的人工养殖场所,执法人员严格要求经营单位执行省林业局“一控四禁”的要求,封存和控制人工养殖场所的所有野生动物,禁止转运和贩运,并要求其加强监测和日常清洗消毒。当天,全县15个乡镇林业站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对辖区内的农贸市场进行突击检查。此次行动共查获野猪、斑鸠、山鸡等28种野生动物(件),发出120份紧急通知,发出2000多份“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建议书”
加强野生动物疫病监测,在疫病传播和蔓延中设立前沿阵地。作为野生动物保护的主管部门,这是林业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中,林业部门必须勇于承担责任,积极行动,发挥作用,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资料来源: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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