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3月9日(通讯员刘锡鸿、杨照)今天,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人民法院运用快速审理程序进行公开审理,在法庭上宣判了湘西自治州首例防疫刑事案件。被告人吴某因妨害公共事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院于2020年2月8日11时左右发现,吴牟某未按《新皇冠肺炎防治条例》佩戴口罩,想进入凤凰县镇市场购物。流行病防控官员牟阳说服他返回。吴不听劝告,企图强行进入菜市场,被杨拦住。吴谋谋对此不满,当场辱骂牟阳。他咬了牟阳的右手手背三次,造成轻伤。
199法院认定,吴某某拒绝配合防疫人员执行公务,当场辱骂、暴力攻击防疫人员,构成危害公共服务罪。鉴于吴牟某事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处刑,并有悔改之心,特作出上述判决。法官提醒,疫情防控不仅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整体发展。目前,疫情防控仍处于关键阶段。人民法院将按照《关于惩治影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违法犯罪的意见》的规定,依法严厉、快速地打击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侵害医生、假冒伪劣、哄抬物价、散布谣言等与疫情有关的违法犯罪行为。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要以身作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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