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疫情的小区_疫情防控期间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处罚

有疫情的小区

2年3月3日6: 00,双鸭山市公安局尖山分局和红桥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的电话:尖山区田丽区部分居民不配合防疫人员,将车辆停在田丽区门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

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赶到现场,传唤车主徐某到虹桥派出所进行调查。经询问,违规者徐某承认了自己将越野车停在小区门前的违法事实,并在防疫人员告知其无通行证不得驶出小区后自行离开。在警方的批评教育下,违规者徐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尖山分局拟对徐处以五日行政拘留,并处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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