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负责管理_交通运输部:精准稳妥推进公路水运工程复工开工

中新网3月9日讯——交通运输部9日在官方网站上发布通知,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恢复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根据通知,在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前提下,我们将准确和稳步推进公路和水运工程恢复工作,牢牢把握质量和安全底线,有效减少一般事故,严格防止严重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交通运输部负责管理

数据图:2月20日,进入杭州的飞行器在龙岗服务区排队检查新华社记者尚泽洋注意到

,指出要切实加强复工质量安全。

-做好政策措施保障工作地方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调查了解辖区内复工和建设项目情况,全面研究疫情造成的质量安全风险,分析风险因素,预测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指导有关单位落实与质量安全有关的措施,如工期保证、费用补偿等。,并根据疫情风险水平在不同地区实施准确的政策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联动,优化复工质量安全监管流程,提高监管效率

-做好施工组织和保证工作督促项目单位考虑复工的材料、人员、设备、防疫等因素,准确把握工程质量安全特点和施工阶段的风险和隐患特点,及时调整施工组织,在严格防控疫情、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科学有序复工。

-做好员工保护工作督促和指导员工充分掌握人员动态,防疫和控制的关键技术人员应准确到人,在严格防疫和控制的前提下,及时有序地组织人员返回工作岗位因防疫、管理和技术人员不能及时值班,要制定临时更换计划,做好审核工作,临时调整为其他合格人员对即将到期的施工企业主要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证书的审核可以适当简化,以保证人员在工作中履行职责。

-确保安全生产条件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复工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检查,督促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相关保障措施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确保为复工做好充分准备,完善防范措施,深入隐患排查治理。

此外,通知还指出,要切实加强复工的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工程质量控制压实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和施工企业的主要责任是严格执行施工质量控制程序,确保材料和设备进场、过程质量验收和工程质量评定的正确进行,确保质量标准不降低。充分发挥试验和检验的保证作用,严格遵守规定,数据真实可靠,数据完整。严肃查处不按设计、不按施工计划、偷工减料、伪造资料等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建筑安全监管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专项施工方案管理,确保方案编制质量,严格审核程序,有效指导项目建设要加强安全生产资金管理,严格提取比例,完善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督促员工根据安全技术特点,配备与工程规模和技术难度相适应的施工经验、专业能力和其他技术管理人员;加强对复工人员和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岗前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的针对性。继续推进“安全工地”建设常态化

-严格查处“红线问题”按照“坚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的专项行动要求,制定方案,建立台帐,加强整改,进行动态清理。加强高墩索塔、不良地质隧道、路堑高边坡、深基坑、邻近水域作业、沉箱浮运、闸室、工程围堰等关键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调查临时结构设计检查的关键部位、设置部位、安装形式、维护更换、工作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加强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加强隧道施工超前地质预报、监测和测量管理,严格审批方案,狠抓方案实施。根据设计和施工方案,严格控制开挖、初期支护和二次衬砌的施工步骤,加强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加强数据分析和判断,充分利用监测成果指导施工,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隐患,防止坍塌、瓦斯爆炸(突出)、火药爆炸、突泥涌水等事故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督促施工单位使用合格的架桥机、龙门吊等特种设备,并建立设备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档案。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备安装和拆卸,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设备验收。督促施工单位、生产厂家和监理单位严格执行吊篮、爬模等非标准特种设备的联合验收。严禁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未经联合验收的非标准特种设备或经检验验收不合格的设备进入现场。

-加强现场施工安全保护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用品,搭建安全作业平台,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禁止无防护的作业。严格查处违法和冒险作业,坚决杜绝“三违”现象

通知明确,要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和应急工作

-认真落实防疫工作要求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完善疫情防控措施和检查、报告制度,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日常管理,防止疫情爆发

-实施预警计划等应急措施加强疫情、水文、气象、地质等信息的收集分析和预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员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值班和信息报告,加强应急预案的管理和实施,确保应急救援及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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