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企业演讲_@青岛企业家,青岛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政策申报指南来了

Volkswagen.com。海报新闻青岛3月5日电(记者毛道光通讯员邬育蕾)自2月以来,青岛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帮助企业应对新的皇冠肺炎疫情,确保稳定发展。为进一步方便企业了解、申报和享受惠企政策,青岛市民营经济局会同有关部门,在前期编制和下发的《青岛市扶持企业应对新皇冠肺炎疫情政策》(电子书)、《青岛市扶持企业应对新皇冠肺炎疫情一体化政策》(电子书)的基础上, 系统梳理出关键措施的操作规则、应用门户的详细网站和相关咨询电话,供大多数企业参考使用。

稳定就业第

1条,对于未下岗或下岗人数较少的参保中小企业,可返还上一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生产经营困难并有望恢复的中小企业,提高返还标准,并根据上一年度6个月全市平均月失业保险费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网站

运行指南:

《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稳定就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任青盛智[2020年第4号)

http://zcpapp.qdmqfw.com/#/detail?身份证=23145

申报条目:

企业可以访问青岛就业网,点击“我想办事-单位业务-中小企业稳定回报申请”,用账号和密码登录,根据网站提示填写申请信息。

电话。:

青岛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援助部

0532-8366892856+

0532-8366057

2。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从2020年2月至6月,中小微型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的缴费可以免征,从2月至4月,大企业可以减半征收。逐步降低失业保险率和工伤保险率的政策将在2020年4月30日到期后再延长一年。有职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享受单位缴费和延期缴费减免政策。

运行指南网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0)11号)

http://ZCAP.qdmqfw.com/#/detail?身份证号=23261

《关于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的支持的指导意见》(石国朱坚[〔2020〕38号)

山东省和各市有关部门正在积极研究部署实施企业社会保险费分阶段减免。 企业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青岛民营企业之家”获取最新实施细节

咨询电话: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办公室

0532-85912362

青岛市医疗保险局福利保障办公室

0532-85715319

3年6月底前和2020年前,不能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和自由职业者每月到期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时间应当连续计算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可以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的最低比例不得低于5%,疫情结束后,企业可以选择恢复原比例。疫情爆发后仍无法恢复正常缴存的困难企业,可在2020年1月后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暂缓缴纳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最低可降至1%,最长不超过12个月。期末,应恢复正常存款,并同时归还相应的差额。

运行指南网站: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防疫期间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青珠锦字[2020年第6号)

http://zcpapp.qdmqfw.com/#/detail?身份证=23265

申报条目:

如确需到现场办理,可提前预约各管理处公布的电话联系方式,根据工作人员安排在错误的高峰时间办理,或通过电子邮件将办理业务所需的影像资料发送至各管理处办理相关业务

电话。: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0532-12329

4。从2020年3月1日起,参加青岛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缴费率将从9.5%降至8.5%。灵活雇员的缴费率已从10%降至9%网站

运行指南:

《关于实施困难企业分阶段调整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和延期缴纳医疗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清涧卫发[2020年第6号)

http://zcpapp.qdmqfw.com/#/detail?身份证=23356

申报条目:

直接享受缴费

电话:

青岛医疗保险中心代收服务

0532-85712877

南0532-859718212

北0532-83668975

李沧0532-8705001

崂山0532自2020年3月1日起,因疫情面临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且无力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中小企业,可向医疗保障部门申请延期缴费。网站

运行指南:

《关于实施困难企业分阶段调整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和延期缴纳医疗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清江委发[2020年第6号)

http://zcpapp.qdmqfw.com/#/detail?身份证=23356

申报条目:

进入"网上办公处",点击"医疗保险征缴入口",选择"企业申请延期缴纳医疗保险费"模块,提交"中小企业延期缴纳医疗保险费申请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工资凭证、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作出诚信承诺医疗保险部门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申请企业可通过官方网站查询审核结果。验收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31日

电话:

青岛医疗保险中心代收服务

0532-85712877

南0532-859718212

北0532-83668975

李沧0532-8705001

崂山0532对于受疫情影响、坚持不裁员、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雇主享受的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工作补贴可在2月4日到期后分阶段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网站

运行指南:

《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发2020年第4号文件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稳定健康发展应对新皇冠肺炎疫情的意见》政策解读

身份证=23214

申报条目: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无需再次申请,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自动对中小企业进行比对和筛选

电话。:

青岛就业服务中心

0532-83668967

7。完成网上培训课程并通过网上考试且符合培训补贴条件的,企业新招聘员工按1名合格人员200元的标准给予在职技能培训补贴。网站

操作指南: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防控期间网上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任擎蛇字[2020年第13号)

http://ZCAP。qdmqfw.com/#/detail?身份证号=23263

申报条目:

登录青岛就业网,将培训合格且符合补贴条件的新录用人员信息录入系统,并将培训过程照片(不少于2张)上传至系统。通过青岛就业网,打印《企业新聘员工岗位技能培训补贴资金审批表》和《企业新聘员工岗位技能培训补贴人员名册》。单位盖章后,应及时向企业注册地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补贴申请。

联系电话:

青岛就业服务中心职业培训部

0532-83668901

8。在《关于做好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市政府2019年第10号)规定的48个职业(岗位)和59个特殊职业能力目录范围内,同一职业(岗位)水平培训费补贴标准的20%给予网上平台培训补贴根据实际在线培训时间和每小时5元的标准,培训期间的生活补贴费用由学员户籍所在地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给予,所需资金通过区(市)就业补贴资金安排。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其户籍所在地最低月工资的60%。同一职业(工种)等级培训不得重复享受补贴网站

操作指南: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防控期间网上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任擎蛇字[2020年第13号)

http://ZCAP。qdmqfw.com/#/detail?身份证号=23263

申报条目:

1)培训平台

在疫情结束后,符合条件的在线培训平台将通过青岛就业网向学员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补贴资金发放至平台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

2)受训人员

生活费用津贴已经落实了找人政策。不需要单独申请。对于符合条件的学员,其生活津贴将由学员户籍所在地区(市)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直接发放到学员的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账户。

电话。:

青岛就业服务中心职业培训部

0532-8366890

9中小企业就业补贴实施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在青岛行政区域内注册并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在去年年报中获得批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引进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型人才、就业困难人员以及职业院校、技术院校毕业生,在毕业后一年内到青岛市中小企业工作(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除外)。凡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按每介绍一人3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介绍补贴

电话。: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司

0532-85912360

青岛市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服务办公室

0532-83668967

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创业创新服务办公室

0532-85912657

小微企业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产品保险机构对外贸企业(支持年度前一年海关统计出口低于300万美元(含300万美元)的外贸企业)发生的实际保费支出,在保险机构提供的优惠费率(费率不高于0.03%)的基础上,给予100%的保费支持(投保时直接免收保费)

运行指南网站: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持稳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郑晴银发[2020年第5号)

http://ZC应用。qdmqfw.com/#/detail?身份证号=23039

电话。:

青岛市商务局外贸办公室

0532-85918136

2,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经营暂时困难的青岛市中小外贸企业提供政策性优惠利率人民币贷款。在贷款余额比上年增加的前提下,按当年新发放金额不超过1%的标准给予财政支持。

运行指南网站: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持稳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郑晴银发[2020年第5号)

http://ZC应用。qdmqfw.com/#/detail?身份证号=23039

联系电话:

青岛市商务局外贸办公室

0532-85918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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