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新皇冠肺炎防控期滞留湖北外来人员服务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鄂防控指发〔2020〕122号),为切实做好滞留适当外来人员(非宜昌户籍,以下简称滞留适当人员)服务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