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6月6日,省新皇冠肺炎防疫控制指挥部发布了《辽宁省支持文化旅游企业渡过难关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办法》),帮助支持全省文化旅游企业做好防疫控制和恢复生产工作,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办法》要求各级宣传、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等部门应与已出台的税收、社会保障等配套政策进行全面对接,并妥善实施。对于因疫情而经营困难的文化旅游企业,2020年亏损的最大结转期限将从5年延长至8年。尽快完成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临时退款,临时退款标准为现有支付金额的80%
《办法》要求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鼓励各市通过贷款补贴、租金补贴、公用事业补贴等方式,帮助冰雪项目、旅行社和风景名胜区(温泉)等受疫情严重影响的旅游企业。调整2020年各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方向,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出版发行、广播电视、文化旅游、休闲娱乐、演艺等产业。对因疫情关闭的电影院,给予适当的补贴和支持。鼓励向公众发放文化旅游券
加强金融政策支持,鼓励金融机构继续支持发展前景暂时遇到困难的文化旅游企业,通过改变还款安排、延长贷款期限、不还本金续贷等方式帮助企业度过难关。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贷款利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办法》提出,要尽快完善我省促进文化旅游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疫情爆发后,公众更加关注健康和热爱生活的消费趋势,有序开放酒店、文化场馆和A级景区,鼓励文化消费嵌入各种消费场所,建设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大力开发夜间消费产品。开展“辽宁人来辽宁”优惠体验活动,利用“中国旅游日”、“全国读书节”等机会,推出多种惠民措施。
与此同时,该办法还在推进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支持新型业态和产品开发、解决疫情引发的文化旅游消费法律纠纷等方面做出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