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com 3月6日电(记者赵晓文)3月6日,交通部副部长刘晓明在国家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为确保防疫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平稳健康发展,3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研究确定了支持交通运输、快递等物流行业缓解困难、加快恢复发展的10项措施。
刘晓明表示,交通运输部会同有关部门,对防疫、防疫重点保障材料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为运输重要医疗和生活物资的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在防疫期间执行紧急运输任务的运输和物流企业,属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由各级财政给予补偿。
|从1993年6月1日至1993年6月30日,将免除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货物港口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等政府定价费将减少20%,并将取消非油轮强制性应急服务和费用到6月底,铁路保险价格、集装箱延迟使用和货车滞留将减半。免交航空公司应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部分政府管理的机场服务保障环节费用降低;鼓励保险公司通过延长保险期限和扣除续保费用,适当降低或免除在疫情期间暂停运营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保险费用。
为物流运输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型企业提供资金支持。鼓励各地分阶段降低出租车“股份化费”,尽快出台收费公路免费通行的后续支持和保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