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疫情防控、促进企业复工复产中的监督执法作用,积极支持我市企业努力减轻疫情影响,不断优化我市经营环境,2月18日,市纪委、市监察局发布了《关于为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法律保障的若干措施》(常发〔2020〕5号),明确规定了8项措施
八项措施是:
加强对中央、省、市政府决策和部署的监督检查突出政治监督,把当前市场供应、复工生产、重大项目建设、减税减费、扶持中小企业等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的相关政策纳入日常监管、居民监督和巡查监管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进一步推进政企关系亲新建设在常州实施亲清经贸关系正反清单,规范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与非公有制企业及其领导人的交流,加强对联系机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干部积极深入企业,积极推行“四不两直”、居民服务、上门服务和“一对一”服务等形式,大力宣传帮扶政策,帮助企业开发和争取各种资源,协调解决实际困难采取了
199多项措施,鼓励党员干部当领导。为了减少疫情对企业的影响,提高工作效率,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积极勇敢地为企业提供监督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化解企业矛盾和纠纷,处理企业突发事件。如有错误,应执行“三个区别”的要求,并按规定进行容错、纠错和责任减免。对在服务企业发展中受到诬告、诬告的党员干部,要及时、适当地予以澄清,消除其负面影响。畅通发现损害企业合法权益问题的渠道充分利用“12388”纪检监察统一电话和“龙城青云”网络举报等监督平台,及时受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投诉和举报。建立联动处置机制,协调和充分发挥“政府热线”和“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的平台功能,及时发现、收集和揭露问题,开展监督和回访;充分发挥NPC代表、CPPCC委员、民主党派人士、专门检查人员等各界人士的监督作用
大力加强企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对中央和省、市防疫、复工和恢复生产政策执行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服务企业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一)落实“双随机、一开”监管要求不力,随机检查、重复检查、多次检查的;随意要求企业填写表格、报表数据、报表材料等。加大企业负担,深入企业查处“走过场”、“显摆”等突出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查处。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因违纪违法损害企业利益的,要严肃查处。对于发现和受理的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破坏经营环境的问题线索,特别是在防疫期间,复工复产、物流运输、市场准入、许可加工、项目审批、征地、日常监管、税收、融资贷款、财政补贴等环节的“吃拿卡”者。,或谁利用防疫控制需要为借口,任意摊派、收取费用、罚款、收取捐款,甚至贪污、克扣救灾款物、玩忽职守和渎职等。,要严格依法依纪查处,追究责任,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披露
把握坚定审慎原则查办企业案件对涉案企业和经营者,要认真采取冻结、查封、扣押、搜查、拘留等调查措施,严格区分企业和经营者的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能够积极配合涉案企业人员的,不得采取强制措施。审慎发布企业案件信息,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要求以“炼铁必须靠自己”的原则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坚持“监督不缺席,帮助不添乱”的原则,科学、准确、稳妥、细致地实施监督。对于纪检监察干部在纪检执法过程中玩忽职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甚至利用职权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等问题,要严肃查处,并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