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程连正介绍,大、中、小、微型企业的分类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分类标准规定〉的通知》(MIIT联合企业[2011年第300号)等相关规定。 并根据统计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提供的参保单位信息进行确认。 确认后,无需申请和批准即可直接进行救济。企业的分支机构根据其所属的独立法人类型进行分类。被保险单位对计划的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变更申请
对于2020年2月征收入库的社会保险费,属于减免部分的金额原则上以抵退方式处理对于因疫情转移资金有困难的中小微型企业,税务部门应及时向社保机构提供企业缴费银行账户等信息,经核实后直接划入企业账户,并及时通知企业。企业不需要提交申请或提交相关材料。
此外,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包括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可以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为2020年,缓缴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缓缴期满后,被保险企业在缓缴协议规定的期限内补缴滞纳金的,免缴滞纳金。在
减免和延期支付期间,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因疫情延期申请社会保险待遇的,可在疫情缓解后3个月内补办。符合条件的当月起享受养老和工伤保险待遇,考试合格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文/张从军涂/刘伟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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