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3月6日下发《关于支持发展现代交通服务应对新皇冠肺炎疫情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工作的重大部署。全面落实国家关于疫情防控和企业恢复生产的政策措施,支持交通运输和快递业缓解困难、加快恢复发展的措施。全力支持我省恢复现代交通服务生产,平稳经济周期,满足民生需求,培育交通发展新势头。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制定如下办法:
1。我们将为企业管理开辟绿色通道
。积极开展网上道路运输业务管理,简化办理流程,确保快速完成在
▲流行期间,道路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不能及时申请驾驶证审验或机动车检验的,可以延期。
▲不能及时申请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道路运输许可证、资质证书认证等业务的,可以延期至疫情结束。
▲道路运输车辆年度检验时间届满,暂时无法开展车辆检验或不具备相关检验条件的,允许年度检验期限自动延续至疫情结束后45天
(责任单位:省交通厅、省公安厅、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各区市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以下工作。它们不再被列出。)
2。积极配合金融服务政策
,支持网络货运、快递服务、城市绿色配送、陆港、多式联运、智能旅游、邮轮经济等现代交通服务企业。按照规定享受信贷支持、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金融支持政策。积极与“快速服务贷款”融资服务对接
交通运输部门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对接,积极争取将提供仓储、运输和配送防疫物资和生活物资的合格物流企业纳入防疫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并认真落实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省交通厅、福建银行保险监管局、厦门银行保险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省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发改委)
3。减轻滞留企业的税收负担
认真落实国家对运输、快递等物流行业的分阶段减税和减费政策
▲交通现代服务业企业因疫情不能按时纳税的,可依法申请延期纳税;
▲中小企业因疫情遭受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可按规定申请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交通运输部门应及时收集相关企业名单,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推动政策落地实施
(责任单位: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税务局、厦门市税务局)
4。为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各地要督促落实中小企业减租相关政策。现代服务业中小企业租赁国有商业房地产,租金可减免3个月或延期。鼓励其他业主为企业降低租金
鼓励所有保险公司通过延长保险期限和扣除续保费用,适当降低和免除在疫情期间暂停运营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保险费用。
鼓励省内卫星定位平台服务提供商免收道路运输企业3个月监控服务费
(责任单位:省交通厅、省SASAC、福建银监局、厦门银监局、省公安厅)
5。发展网络货运平台经济
支持符合条件的网络货运平台企业申请总部企业注册和总部经济政策
允许省级示范企业的网络货运平台开展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试点工作。
各地要积极引导辖区内工商企业通过省级网络货运平台企业进行结算。
(责任单位: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厦门市税务局)
6。培育快递电子商务产业集群
支持快递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投资20亿元以上、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土地招标拍卖一期工程的快递电子商务产业园项目,优先保证土地使用指标,优先考虑土地出让审批、房地产登记等。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厅)
7、促进冷链物流加快发展
2020省财政将继续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我省道路货运企业购买冷链运输车辆和提高冷链运输设备水平
支持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项目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责任单位:省交通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8。加快城市绿地布局发展
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开展城市绿地布局“五个统一”试点,并制定试点实施方案,报省交通厅、公安局审查后实施。
省级将从油价补贴资金中安排8000万元,对工作效果好、示范效果强的区市给予积极奖励
(责任单位: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邮政局)
,打造便捷的跨境物流通道
,支持福州、厦门、泉州、平潭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开通跨境电子商务洲际货运包机业务
支持省内内陆港口等现代运输服务企业申请国际快递服务资格。
支持省内内陆港口申请福州、厦门、平潭海运通台湾试点资格,实现省内货物经台湾直接中转,形成稳定、可预见的新国际物流通道。
(责任单位: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邮政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
10、减轻道路运输企业和出租车司机负担
各地要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减负政策在
疫情期间,当地政府应积极支持承担班线运输“点对点”运输服务的道路客运企业和按当地政府要求返岗的包车工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或补贴部分包车费的形式。执行应急运输任务的交通运输和物流企业属于政府购买的公共服务,各级财政应当予以补偿。
各地要采取措施,鼓励出租车公司对在疫情期间继续正常运营的出租车司机减免或延长合同费用,帮助出租车司机渡过难关。
(责任单位:省交通厅、省工商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
11。做好返乡创业和恢复生产服务工作
各地要建立联系服务机制,推动落实各项企业优惠政策,帮助现代运输服务业重点企业解决劳动力困难、防疫控制困难、运输物流困难、供应链协调配套困难、市场拓展困难等“五难”问题,协调解决现代运输服务业对返乡创业和防疫物资的需求。
“一企一策”将进一步研究具体救助措施,帮助航空、公路等受疫情严重影响的行业企业解决生产经营问题。
(责任单位:省交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卫生委、省工商厅、省国资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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