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性医疗废物和其他医疗废物防治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分开管理]生态环境部最近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性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技术导则(试行)》提出,各地可选择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工业炉等设施,对肺炎流行性医疗废物进行应急处置,并在确保处置效果的前提下实行定点管理。也可以根据跨区域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将肺炎流行性医疗废物转移到邻近区域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进行处置。传染性医疗废物和防治肺炎疫情产生的其他医疗废物应当分开管理(记者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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