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傅阳3月7日报道: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了解到,上海失业保险的稳步回归已于2020年开始岗位稳定的返还标准为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去年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的上海企业、民办非企业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用人单位(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除外),依法参加本市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且上一年度未下岗或下岗率达到一定要求的,可申请稳定就业和再就业。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不能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但符合上述其他条件的,也可以在补缴欠费后的一年内申请稳定的岗位返还。
今年,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放宽了部分企业的下岗条件,使其在稳定的基础上重返工作岗位。2019年底,30人以下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下岗率不得高于20%。中小微型企业下岗率不高于2019年全国城市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对于上述企业以外的雇主,裁员率不高于2019年城镇登记失业率(3.6%)此外,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的下岗率并不高于上海的城镇登记失业率(3.6%),这并不涉及企业规模的划分
此外,被“上海市联合奖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列为失信责任主体的用人单位不具备享受稳定后返还的资格。
上海市失业保险稳定返还申请时间为2020年3月至12月,即每月5日至25日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法人身份证”登录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企业自助服务处理平台(https://zzjb.rsj.sh.gov.cn/zzjbdl/jsp/login.jsp)申请自助服务,无需提交任何纸质材料。您也可以将相关材料带到社会保险缴费单位所在地的就业促进中心进行现场处理。
工作保障申报表申请通过后,申请人名单将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天。公示通过后,退回的资金将在申请被批准后的次月15日后转入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账户。如对公示有异议,可通过实名12333热线反映,注明可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当
199申请人申请“网上自助”或“现场处理”时,考试不及格的可能原因及补救措施如下:1 .如果考核不合格的原因是“去年未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补救措施如下:补缴欠费后重新申请2.如果考试不及格的原因是“未能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超过12个月”,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申请。3.如果审核失败的原因是“无承诺”,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核对所有承诺后提出申请。4.如果审计失败的原因是“严重失信的责任主体”,补救措施如下:查询“上海市诚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系统”信息,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实并按规定取消失信责任主体后,在本申请年度内重新申请5.如果申请情况正常,并已通过审查,但支付显示“支付期间严重失信”无法支付,补救措施:查询“上海市诚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系统”信息,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实并按规定取消失信责任主体后,在本申请年度内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