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为了全面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精神,消除乱吃野生动物的不良习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安全,加强野生动物保护,规范县域野生动物养殖,严厉打击非法狩猎、交易、运输和消费野生动物的行为。3月2日,鸡泽县人民检察院在鸡泽县组织召开了野生动物保护座谈会。鸡泽县公安局、鸡泽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鸡泽县农业和农村局、鸡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负责人出席了座谈会。在
会议上,研究院党委副书记、总检察长王镇介绍了座谈会的背景和目的,并带领大家学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
第二检察部主任贾瑞鹏向与会人员宣读了《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规范野生动物养殖,严厉打击非法狩猎、交易、运输和消费野生动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待会签后,逐一说明相关规定的依据。
与会者结合各自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认真讨论并交换意见,逐一会签,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完善意见内容,就签署意见达成一致。
通过召开座谈会和会签《意见》,整合打击非法狩猎、交易、运输和消费野生动物的力量,建立了长效合作机制和线索传递机制,为促进县域野生动物保护有序发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