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中有制度_广西上林县:落实出所衔接制度,切实减少社会综合治理压力

3年4月4日,广西上林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将15名吸毒人员送回南宁市强力戒毒所,并移交至居住地社区康复工作站进行社区康复。

治理中有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禁毒办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实施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通知》精神,上林县禁毒办和上林县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做好2019年衔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县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衔接工作。同时,我们将改变以往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隶属于司法机关的模式,推进乡镇禁毒办的实体化和乡镇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七有”建设标准的实施(包括办公场所、办公设备、人员、规章制度、财务保障、宣传窗口和有效工作)。此外,将根据社会上实际吸毒者(控制区)的20:1比例分配61名社区康复专业人员(禁毒社会工作者),以确保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正常有序运行。上述两项措施有效保证了强制戒毒机构对吸毒人员的控制率,社会戒毒和社区卫生服务的落实率达到100%,减轻了社会综合管理的压力。

据了解,反毒大队将被迫戒毒的吸毒人员带回后,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派出所民警和反毒社工将他们带回社区康复工作站进行戒毒治疗。他们与接到现场命令的社区康复人员签署了《社区戒毒康复协议》,向他们分发了《社区戒毒康复通知书》,并建立或完善了他们的个人档案。因此,社区戒毒人员被纳入社区吸毒者风险分类、评估、控制和网格服务管理的范围。

此外,结合当前新皇冠肺炎疫情,各乡镇工作站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实施严格的防控措施,并配合全县开展整体防控战和抗战。(UNODC上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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