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有效降低人员浓度,阻断疫情传播源头,更好地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应建议来自疫情发生地和疫情较严重地区的车辆和人员首先返回。如因工作确需进入市区,工作联系单位将安排人员在检测点进行登记。对于因私事需要进入市区的,许昌亲属只有在办理了检查点登记、消毒、检查等规定手续后才能进入市区。
2。许昌市外车辆进入许昌市时,应由车辆所在单位或车主本人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3。除运输防疫物资、生活急需物资和城市运营所需物资的货运车辆外,其他进入许昌市的货运车辆需出具情况说明,收货单位应与检测点对接。
4。本市行政区域内需要进行防疫和控制的行业(药品、防护用品和医疗器械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需要进行城市经营的行业(供水、供电、油气、通信、市政、污水处理等行业)。),民生是必需的(如超市、食品生产供应、物流配送、房地产等行业。),重点工程建设和其他涉及民生的相关企业安排职工在本单位正常工作,职工的居住区、社区和村组不得限制其正常出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期限另行通知。特此通知
许昌市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新型冠状病毒
2年2月3日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