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2月26日,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保障城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为了应对疫情的发展变化,确保城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江苏省南通市出台了9项措施,包括及时调整合同签订时间、推迟土地出让金支付时间、推迟项目开工和复工竣工时间、放宽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要求等。
《通知》指出,如果商业用地(包括工矿仓储用地)因疫情无法按期签订《出让合同》,投标人可申请延期签订并保留竞争资格。本合同最迟可在我市一级防控应急措施解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并相应顺延上市文件中原约定的交付时间、开通完成时间和转让费支付时间。
关于土地出让金的支付时间,通知显示,如经营用地(包括工矿仓储用地)受疫情影响,无法按原上市约定时间支付出让金(保证金除外),最迟可在我市一级防疫反应措施解除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交货时间相应顺延,不计利息或违约金。如因疫情导致经营用地(包括工矿仓储用地)不能启动、恢复、完成和交付,投标人可申请延期并签订补充协议,延期时间为南通市疫情防控一级反应持续时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有所放松。此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要求也有所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