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影响小微企业信贷_江苏省财政厅: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原则上免收投标保证金

近日,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在防控新皇冠肺炎疫情期间加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型企业的通知》(苏财沟[2020年第19号,以下简称《通知》),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的作用,缓解疫情对中小微型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从三个方面提出了扶持中小微型企业的具体措施:提高预留股份比例,有效降低企业投标成本,严格执行价格扣除和绩效支持政策

1是增加预留股份的比例鼓励采购方在现行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数量和比例,在实施协议供货或定点采购时优先考虑中小企业供应商,允许已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分包给中小微型企业,鼓励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

2是有效降低企业投标成本在提供真实证明的前提下,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型企业原则上免交投标保证金。如果已经实现电子采购,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如果电子采购尚未实现,应鼓励免费提供纸质采购文件。

3是严格执行价格扣除和绩效支持政策对于中小企业非专业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采购文件中规定扣除中小企业产品价格的10%,并将扣除的价格用于参与评审。鼓励买方减少或放弃收取履约保证金,并适当提高预付款比例。如果满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买方应在收到发票后30天内全额支付货款。

为确保政策落实,省财政厅明确要求各市县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宣传部署,加强监督考核,并将上述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和派出机构监督检查。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底

路口记者朱斌斌通讯员苏才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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