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浙江的生态环境质量如何?你受到流行病的影响了吗?
日前,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新皇冠肺炎爆发以来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结果总体而言,浙江省城市空气、地表水和饮用水源环境质量稳定改善,定点医疗机构废水和城市污水消毒到位,生态环境质量不受疫情影响。
据了解,为确保疫情期间生态环境的质量和安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已全面落实中央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中国始终把防控疫情作为重中之重,首先下发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的通知》。要充分发挥水、气自动站等环境自动监测系统的实时监测和预警功能,组织各地开展空气、地表水特别是饮用水源等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密切关注环境质量变化,确保防疫期间生态环境质量和安全。
同时,鉴于病毒传播的风险和防疫控制过程中消毒剂的可能过度使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了县级以上饮用水源的集中监测,要求在饮用水源常规监测指标中增加余氯、生物毒性等特征指标,全面监测饮用水源的水质安全。在督促各地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和监测人员安全保护工作的基础上,引导定点医疗机构和接收定点医疗机构污水的城市污水处理厂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自我监测,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全力支持和确保打赢防疫抗战。
市、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也按照统一部署,及时制定应急监测计划,认真监测本行政区域内的饮用水水源、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污水处理设施,及时将监测结果反馈给相关单位和部门,指导污水处理、消毒等防疫和处理工作。
上下联动,全省推进,全方位不间断监测生态环境,有效确保疫情期间生态环境质量和安全
监测结果显示,2月份,11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好的天数比例平均为100%,比去年同期上升8.1个百分点。PM2.5的平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4.2%。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良好的平均天数为100%,比去年同期增长6.1个百分点。PM2.5的平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3.8%。
水环境质量方面,2月份地表水一级~三级水质断面比例为96.2%,同比增长4.3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期相比,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总体水质基本稳定,未检测到余氯,生物综合毒性自动监测也达到标准,表明饮用水源地水质未受疫情处理影响,水质总体安全。
此外,全省100家定点医疗机构和83家接收定点医疗机构污水的城市污水处理厂的余氯和粪大肠菌群自我监测结果表明,定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和接收定点医疗机构污水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粪大肠菌群浓度达标,消毒设施运行良好。
”下一步,全省将继续安全有序地开展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重点加强饮用水源水质监测,确保水源安全,确保疫情期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安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通讯员|朱志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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