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新增1例冠状病毒肺炎,共22例!
2年1月26日15:00-24:00,020,辽宁省盘锦市新增一例由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输入性肺炎确诊病例,为轻度病例。
截至2020年1月26日24时,辽宁省已报告22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和12例重症病例确诊病例中,沈阳6例,大连4例,本溪2例,丹东1例,营口1例,铁岭2例,朝阳2例,盘锦2例,葫芦岛2例目前,有22名病人正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隔离治疗,他们的病情稳定。其中,20例在发病前曾在武汉居住或旅游,2例为来自武汉的输入性病例的家属。
目前有409名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其余的人正在接受追踪
1年26日,辽宁省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指挥部发布第1号令,全文如下-
辽宁省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指挥部发布第1号令。
第1号
市委、市人民政府,沈抚新区管委会,各省级指挥部成员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2020年1月25日,我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预案。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指挥部决定发布以下命令:
1。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要把预防和控制传染病作为当前的当务之急,迅速进入战争状态。从现在起,党政领导同志必须坚守岗位,在前线指挥。相关人员应立即停止休假,到达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2、各市、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应根据本省实际完善工作机制,立即设立本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指导辖区内的疫情防控工作本地区所有部门和单位,不论行政隶属关系如何,都应接受统一的属地领导和指挥。
3、市、县(市、区)、乡(街道)党委和政府是负责本辖区防疫工作的主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完善责任制,对工作不力造成的后果认真负责。
4。从现在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不得举办大型活动。所有集体宴会、聚会和其他人员聚会活动将被取消。必须举行的会议规模应受到控制,并应采取保护措施,以尽量减少外出开会、研究和调查等活动。全省旅行社和网络旅游企业暂停团队旅游业务,妥善处理游客行程调整、旅行团退款等合理需求。
5、充分发挥基层作用,落实严格控制、联防控制、群防群控措施今后,全省村委会和居委会将采取适当方法,对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和返乡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日常拉网调查和网格化管理。对发现发热和咳嗽的人员要及时登记和报告,并在家中和集中隔离区进行医学观察,督促他们尽快到医疗机构就诊。
6。切实落实辽宁省新防疫指标1号文件《[2020》要求,严格落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一级防控措施,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尾、全方位到位
7。从现在起,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实行疫情日报和零报告制度。在紧急情况下,严禁随时报告。严禁迟报、瞒报和漏报。需要早期发现、早期报告、早期隔离和早期治疗。
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防疫控制指挥部
| 1992年1月26日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