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复工行业_一级响应解除前 流动性大、人群密集的行业一律不得复工

不得复工行业

流行网络海报新闻滨州2月12日(记者张爽)2月12日下午16: 00,滨州市召开第四次全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市委委员、滨州市商务局副局长李宏宇出席新闻发布会,就恢复服务业工作、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确保防疫安全等措施回答记者提问。

李宏宇表示,1月31日,滨州市疫情管理指挥部发布第69号通知,暂停除日常用品经营场所以外的商场经营。在滨州市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除日常生活用品经营场所外,商场的暂停有效地阻断了疫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和发展,有效地遏制了疫情的蔓延。最近,中央政府和各省市已作出安排,加强对疫情的科学预防和控制,并有秩序地恢复企业生产。为了促进正常有序的生产,按照市委、市政府“坚持防控疫情与经济运行并重,为防控疫情提供更好的保障”的要求,2月11日,指挥部下发第155号《关于恢复滨州市服务业相关企业工作的通知》

李宏宇表示,通知提出了恢复服务业工作的三项具体措施。第一,对于流动性高、人口密集、易发生疫情的行业和领域,在一级反应发布前不得恢复工作。这些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农村集市、酒店(县市可以选择管理规范、防控措施有效的定点酒店,但每个县的酒店数量不得超过2家)、洗浴餐饮商店(提供自助餐饮、外卖或送餐服务的餐饮企业可以复工)、书店、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展览馆、电影院、影剧院、网吧、KTV、游戏厅等娱乐场所。体育馆、体育俱乐部、体育馆等各种体育健身场所、旅游景点、旅行社、公园聚集场所、员工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和培训机构、长途汽车、公共交通工具、出租车(包括网络出租车)等客运车辆。

2是指,除上述行业和领域外,其他服务企业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复工,但复工必须符合“六位一体”的防护要求,即未配备测温仪器且无法测量进入店铺人员体温的人员应关闭整改。虽然配备了温度测量仪器,但没有配备专职人员登记所有进入商店人员的信息,应予关闭进行整改;对未采取有效措施阻止“零防护”人员进入经营场所的,应暂停其资格并进行整改。未落实日常消毒措施或未配备方便消毒用品的,应关闭整改。如果措施实施不到位,造成客户长期聚集和滞留,公司将暂停业务进行整改。发现营业场所在疫情防控中存在其他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关闭整改。

3是指复工企业除了满足“六位一体”的防护要求外,还必须满足“防疫控制和复工计划、完整、充足的防疫材料、严格的员工防护要求、落实营业场所的控制、消毒和防疫措施”四个条件

李宏宇表示,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和疫情防控安全,将强调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明确每个复工企业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求复工前后严格控制“六统一”防护要求和四个复工条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决消除各种防控隐患。二是明确各县、市、区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监管部门的主要职责,要求其安排本行业主管部门、卫生部门、乡镇(街道)做好辖区内复工企业的备案登记、现场检查、监督检查工作。不落实“六不一”保护要求,不符合复工条件的,不得复工,已复工的,责令停业整顿。第三,市公共场所管理专业班采取“四不两不直接”的方式,组织专人不时对返乡企业的防疫控制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巡查,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同时,制定和发布服务业企业疫情防控指南,提高服务业企业疫情防控操作标准,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李宏宇最后表示,随着企业重返工作岗位,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艰巨。我愿借此机会,呼吁广大服务行业企业切实提高防疫意识,履行社会责任,认真采取防护措施,共同打造滨州疫情防控钢铁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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