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14月,法院执行委员会收到盐城市一家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的申请,因与高某某发生私人贷款纠纷,被列入不诚实被执行人。其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然而,该公司正在生产用于抗流行病材料的口罩,这种口罩在生产和运营中需求量很大。法院被要求暂停执行面具,并暂时取消不诚实者名单和其他强制措施,如限制高消费。
盐都法院收到申请后非常重视,立即采取行动,与主管领导进行了第一次协商,并安排专门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走访核实。据了解,由于公司在春节前支付工人工资和供应商供货款,导致高某某未能按调解协议约定如期支付欠款。高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杜妍法院将该公司列为不诚实的执行者,并限制高消费。疫情爆发后,企业主动改造,努力组织生产防疫物资口罩,确保当地及周边乡镇的口罩配备第一线防疫口罩。
经了解核实,杜妍法院于2月17日采取措施,暂时解除对该公司的强制措施,将其从不诚实执法人员名单中删除,并解除限制高消费的命令。同时,公司被要求在有能力的情况下积极执行法院的判决。
目前,是新流行性肺炎决战的关键时期。杜妍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防疫委员会的重要决策部署及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秉持善意、审慎、文明的司法理念,积极落实“突发事件及时救助”的“温暖企业”措施,帮助抗击“疫情”,促进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