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四川新闻网1月29日电(杨颖)自2020年1月25日起,遂宁市已派出982名药品安全执法人员开展“防控新肺炎,保障药品安全”检查活动。
目前,“防控新肺炎,确保药品安全”检查活动正在进一步深入此次检查的重点单位是辖区内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受理药品设备质量问题投诉和举报的药品经营企业以及辖区内的医疗卫生机构。
检查主要通过企业自检、专项检查、现场检查、日常检查和工作检查等方式进行。主要内容包括药品是否通过合法渠道购买,以及药品的质量是否合格。购销记录是否完整,进货来源、相关资质、购销记录和账目,处方药是否按处方销售;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执业药师或药学技术人员是否履行其工作职责等。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共检查了781次,其他经营口罩和消毒灭菌产品的单位检查了100多次。对中心医院传染病医院辖区内12种治疗新发肺炎的特殊药品的储存和质量安全进行专项检查。共处理了55起投诉和举报,发出了100多封价格警告信,责令5人改正,3人受到警告,调查了1起非法宣传和销售“N95”口罩和过期酒精的案件(遂宁市市场监督局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