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指挥部公告(第9号)
为有效防控新关肺炎疫情,有效阻断疫情向园区厂区扩散,防止聚集性疫情发生,准确稳步推进企业复工生产,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严格执行分区分级的差异化防控策略,落实精确防控措施,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全面推进低风险地区企业恢复工作和生产。在加强中危地区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确保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准确稳定开展。2。严格落实企业防疫和控制的主体责任。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制定防疫控制和复工复产工作计划,明确应急措施和处置程序,落实到部门、班组、岗位和个人。只有落实了防控责任,防控措施到位,才能实现工作和生育的恢复。
3。严格执行返乡员工登记备案制度和健康台账制度,提前14天准确掌握返乡员工的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对高风险、中风险和低风险人员实施分类管理,有效准确筛查返乡员工,不留一人。
4。严格执行各项防疫要求,执行“进出检查”制度,严格控制入口、监控和卫生闸门,提前设立临时隔离场所,提前准备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全面消毒和卫生清洁,同时有效落实防疫措施和防护用品
5。严格执行员工生产生活保障制度,着力解决员工住宿、餐饮、通勤交通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疫情期间实行峰谷分时工作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聚集,有效实现科学精细化管理。
6。严格执行异常情况处理和报告制度。当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时,及时采取措施暂时隔离并向当地疾病控制部门报告。根据相关规范安排员工就近就医。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对活动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配合相关方对密切接触者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确保及时处理和快速反应。
7、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监控和保护,特别要做好防疫物资、仓储、物流、运输配送等重点企业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检查,防止忙出乱出,切实做到责任到人,万无一失
特此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肺炎疫情处理指挥部新型冠状病毒
2年3月4日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