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赵)如何解决新皇冠肺炎患者的费用问题?如何保证未参加医疗保险的新诊断或疑似肺炎患者的诊疗费用?2月27日,云南省医疗保障厅副厅长王在“金热线”节目中介绍,自新皇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云南省医疗保险局已推出五项措施,为新皇冠肺炎的预防、控制和治疗开辟绿色通道
王表示,90%的确诊和疑似患者将享受免费医疗保险,10%的个人负担将由政府部分补贴。个人不需要支付任何医疗费用。
医疗保险预拨资金到定点治疗医院。1月23日,云南省医疗保险局及时预拨1000万元专项资金给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和云南省传染病专科医院截至目前,全省各级医疗保险部门共安排专项资金3.868亿元用于定点医院,使医疗机构能够集中力量救治病人。
实行“一站式”结算。确诊或疑似患者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部门和指定医院结算。医疗保险部门会同医疗保健部门和财政部门结算10%的财政补贴。到目前为止,已有208例通过医疗保险结算系统成功结算,总费用94.49万元,医疗保险报销85.74万元。
扩大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云南省医保局将卫生部制定的新的皇冠肺炎诊疗方案中的诊疗项目、药品、耗材和医疗机构制剂全部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目前,第一批将包括12个诊断和治疗项目,14种药物,2种消耗品和10种医疗机构制剂。同时,口罩、手套、棉签、消毒剂、体温仪等。用于预防和控制新皇冠肺炎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医疗所需药品先购后备案。对于不能在省级采购平台上及时供应的药品,所有药品可以先在网上由医疗机构购买,并首先用于应急用途。疫情结束后,医疗机构应当将网下购买的药品统一报同级卫生医疗保险部门备案。
云南省医疗保险局治疗与保护司司长江明表示,政府“支付”云南省医疗机构新诊断或疑似肺炎患者的诊断和治疗费用,无论他们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是否为云南省注册居民。
王表示,实施这五项措施是为了保证患者不会受到及时就医费用的影响,也保证定点医疗机构不会受到治疗费用支付政策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