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下发了《关于积极应对新皇冠肺炎疫情,全力做好稳定就业工作的通知》(日府发〔2020〕3号)。围绕“减负、稳岗、扩就业”这一主题,市政府从15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含金量高、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金融保障力度,强化实施措施,优化经办服务,推进恢复就业和稳定就业工作。
3年5月5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了应对我市疫情的企业就业扶持政策新闻发布会,向我市企业通报了就业扶持政策及相关情况。
1。千方百计“保护”再就业
设置就业服务专员面向全市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成立员工服务专员,开展“一对一”服务,重点做好“感受需求、帮助返岗、送政策、解决难题”四项工作
一次性就业补贴和一次性就业补贴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春节期间开始生产的,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如果他们在2月10日之后的一个月内恢复工作和生产以吸收新的工作,他们将获得一次性就业补贴。
2。
“回归”帖子促进网上招聘的多项措施及协助发布信息将在网上发布,并将组织实施“春风行动”网上招聘活动。建立大学毕业生求职网络平台,组织“百家企业访名牌大学”等多种形式的网上招聘活动
保障工人安全有序重返工作岗位开展“农民工自由流动活动”,面向大规模、大批量农民工和就业集中的企业,摸排抓信息,定制专项运输计划,实施应急通道和绿色通道系统,实施“点对点”车、车、车、机直达运输服务
3。努力“降低”企业成本
“三管齐下”增加岗位稳定回报目标是支持企业不裁员,而是减少裁员,并在回到稳定岗位时将下岗率标准放宽到5.5%。职工人数在30人以下的参保企业,标准放宽至不超过参保职工人数的20%。就金额而言,一般企业将返还上一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50%;从时间上看,从今年起,对经营困难、恢复前景好的企业实行稳定岗位的政策将再延长一年。
社会保障救济、延期支付和减费延期对我市缴纳保险费的中小微型企业,从2月至6月免征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从2月至4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缴费,预计我市近万家参保企业负担将减轻6.6亿元。
对于受疫情影响且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上述三项保险费经批准后可延期最长期限为6个月。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将分阶段降低,并在2020年4月30日到期后再延长一年。
4。分类实施“补贴”标贴
199补贴企业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小微企业吸纳失业大学生离校后2年内,因疫情影响,坚持不下岗职工并支付正常工资的,均享受社会保障补贴,期限自2月4日起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补充个人充分利用社会保障补贴和就业补贴政策,帮助贫困群体找到工作。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职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对符合生活困难条件的下岗职工,一次性发放临时生活补贴
补偿机制为我市企业引进技能型人才和职业院校、技术院校毕业生就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每次成功引进将给予岗位介绍补贴120元。
为了进一步支持疫情期间恢复工作和劳动力的个体工商户,我市按照省里的最新部署要求,将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员到个体工商户实施就业,符合条件的,还将给予就业补贴
5。大力“提”和提升技能
重点群体生活费用补助大力开展网上职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离校2年内的失业大学生、立卡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等4个重点群体,按每课时5元给予补贴
在线平台补贴根据四个重点群体的合格学员人数,我市此次培训项目20%的补贴标准将给予在线平台补贴。
员工技能提升补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共缴费12个月,企业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可按证书等级申请补贴,补贴标准为高级2000元、中级1500元和初级1000元
一次性职业技能提升奖实施“金蓝领”项目的高级技师、技师培训,对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企业员工,分别给予3000元、2500元一次性补贴
6。突出“稳定”就业重点群体
高校毕业生补贴受疫情影响,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继续享受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障(租金)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5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400元,“双一流”大学毕业生每人每月800元,“双一流”大学毕业生每人每月1100元。
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从我市最低工资的50%提高到60%,即从每月865元提高到每月1038元。
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从1384年1月到1557年1月,失业保险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的90%。
领取失业救济金2019年12月及就业期满后,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可继续支付至法定退休年龄
目前,按新标准发放失业救济金644万元的有4139人,按规定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有12124人,享受临时价格补贴153万元。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对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工资专户管理和银行代发工资三项制度,并按劳动合同约定按月足额发放工资。
7。cohesion "prevents "失业风险
密切跟踪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就业的影响,并加强对涉及企业监管、重大项目、产能搬迁和环境保护的企业就业情况的监测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作用,支持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稳定就业。多渠道解决劳动争议,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查处违法用工行为。规范企业裁员行为,防止大规模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