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号山西疫情_大理市发布第7号通告 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资料来源:凤凰网产权昆明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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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大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布第7号通知,宣布大理市结合疫情防控低风险县市的实际,从省级一级应急调整为三级应急,决定全面恢复疫情爆发前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具体通知:

中共大理市委大理市人民政府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指挥部

通知第7号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从综合防控向精细防控转变,以防控为重点”的部署要求,做好疫情综合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根据全省泉州市新皇冠肺炎应急响应由省级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大理市被调整为低风险县和疫情防控城市,制定了以下防控措施:

1。 对进入大理市或返回大理市的

199对省外人员实行分类管理,要求他们在到达大理市当天扫描“云南健康申报”系统的二维码或登录“一个手机服务商”、“一个手机游云南”及相关网站,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并生成健康代码不能用手机登记的,可以填写纸质申报表,由防疫站收集、整理、暂存。人员按来源分类管理。

(1)所有打算进入湖北省已实施交通管制的州和城市的人员应被告知返回并立即通知来源政府。不听取意见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如因特殊情况无法说服其返回,市指挥部将安排14天集中隔离医疗观察,费用由隔离观察人员自行承担。

(2)对于计划进入湖北省未实施交通管制的城市和国家的城市,在大理市有工作单位或固定住所的,乡镇(办事处)或企业、项目单位应安排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那些在大理没有工作单位或固定住所的人都被建议返回。如因特殊情况无法说服其返回,市指挥部将安排14天的集中检疫医学观察,所发生的费用由被检疫观察员自行承担。

(3)对于计划从湖北以外其他高危疫区进入市场的人员,以及有工作单位或固定住所的人员,由所辖乡镇(办事处)或企业或项目单位负责严格执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家庭隔离观察。被隔离在家的人员应自愿接受住宅小区(村组)或企业或项目单位的管理对于无工作单位或无固定住所的人员,由市指挥部安排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费用由隔离观察人员承担。

(4)来自省外非流行性高危地区和省内其他州市的人员,计划进入市场的,自到达之日起,应及时向单位和村(社区)报告。单位和村(社区)应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动态跟踪工作,并督促个人做好体温自检工作,如有异常,应立即向单位和村(社区)报告,并及时就医

2、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爆发前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1)全面取消小区(村组)封闭管理

恢复外来人员和车辆在居民区(村组)通行,不封闭道路、村庄、社区或市场,不禁止常住、出租或暂住人员进出居民区(村组),保证人员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资料的正常流通。

(2)完全恢复流量

,在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基础上,对场所和车辆进行个人防护、消毒,将全面恢复城市各类交通。

(3)全面复工、恢复生产、恢复营业、全面有序开业

尽快组织企业全面恢复生产,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就业、原材料、资金、设备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4)做好窗口服务

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房地产登记中心、税务申报大厅、车辆管理服务中心等服务窗口应倡导使用“网上订票、网上服务”等方式开展服务继续严格执行服务场所通风消毒、人员进入服务场所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5)规范体育活动

恢复开放户外城市公园、户外文化体育设施

3、工作措施

聚焦重点群体、重点领域和重点场所,准确实施“外部防控”防控策略。同时,要做好“内部防控”措施,细化疫情防控措施。

(1)做好重要交通枢纽控制工作机场、火车站将继续设立

个防疫监测点和临时检查站,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体温检查和信息登记。如果出现发烧和咳嗽等症状,将在当地进行隔离和调查。乡镇(办事处)应根据市指挥部发送的人员入市信息,及时安排保障和跟踪,落实分类观察等相关控制措施,并首先进行分类处置。

(2)做好辖区内的罚款控制工作

乡镇(办事处)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细化网格化单位防控措施,坚持网格化调查,层层夯实责任,密切关注省外市场人员、发热门诊人员、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员。,加强对辖区内流动人口的监管村(社区)应继续对其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外来人员进行精细网格调查和管理,并以村组和社区为单位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人员进行动态监控,以确保对省外人员的准确控制,从一个人到另一个人,以便进入和调查一个人。特别是要加强对城市村庄、城乡结合部、工厂、矿山、建筑工地等重点部位的疫情监测。所有企业和单位都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本企业、本单位员工和人员的管理,确保不缺一人。对于未进行个人健康申报的进入市场人员,应按照进入市场人员分类管理信息报告的要求做好信息登记工作,生成健康代码或填写纸质申报单,并首先妥善处理。

(3)医疗监护

完善医疗、疾病控制工作计划,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市级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继续实施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及时调查所有发热和咳嗽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应根据确诊病例进行管理,所有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应在指定医院接受治疗。对密切接触者进行严格跟踪管理,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控制二代病例和聚集疫情。

(4)做好重点区域管理

下关镇、大理镇、天津办事处、满江办事处等城镇乡镇(办事处)应加强对辖区内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的监管;大理镇、双郎镇、西洲镇等居民旅馆集中的地方;要建立科学精细的工作计划,加强对人员往来的监控和管理

(5)加强重点场所监管

加强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医院、学校、饭店、车站、机场等重点场所的监控和监管,高度重视看守所、敬老院、福利院、收容所、精神病院等场所的疫情防控。

(6)减少聚合活动在

199疫情期间,将减少不必要的群众集会活动,不举行大型集会、地方节日和集体聚餐。倡导餐饮企业实行外卖和订单服务,实行“无接触”送(带)餐,减少大厅用餐和集体用餐。

(7)发挥社会组织作用

指导和协调各种组织,如行业协会、商会、社会组织等。在信息报道、工作衔接、宣传发动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合作行动,协助联合防御和控制。

(8)充分利用信息手段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的要求,借助《云南省防疫条例》和《云南省卫生法》等大数据手段,及时对重点人群进行健康检测我们将进一步规范“云南防疫”小程序代码扫描操作。人员相对不稳定、流动性大的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只能通过代码扫描进出。住宅区、学校、办公室等。,您可以自愿地扫描代码,而无需提出任何严格的要求。

(9)加大防控宣传力度

住宅小区(村组)、村(社区)、单位和企业应从多角度、多层次广泛宣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他们应根据情况及时、适当地进行有针对性、有说服力的宣传报道,以提高公众的自我健康意识和应对公共卫生危机的能力。督促和引导广大群众继续养成卫生、戴口罩、少聚、通风、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增强防疫意识。

(10)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卫生整治,对社区团体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严格清扫、消毒和通风,改善环境卫生状况,特别是加强农贸市场环境整治和对非法贩运野生动物的监管。清理居民区、垃圾转运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处理垃圾和污物。及时组织开展病媒生物综合防治和消毒,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将环境卫生整治措施落实到每个社区、每个单位、每个家庭

4、工作要求

(一)加强责任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和国家有关防疫工作要求,结合本辖区和本部门的实际情况,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做好防疫、重点工程建设、企业复工复产、保障民生、稳定就业等工作。“两区一委”和乡镇(办事处)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动员村(社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严格执行相应策略,协调辖区内疫情防控和恢复生产工作,帮助辖区内企业和营业场所全面恢复生产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主管职责,做好行业疫情防控和恢复工作,加强检查监督,督促企业、项目单位和业主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准确、有效、到位。

(2)公共场所消毒

积极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要任务、以药物消毒为辅助任务的病媒生物综合防治实现公共场所消毒的全覆盖,公共场所消毒措施的落实逐步规范和规范化

(3)完善处置方案

机关、企事业单位、企事业村(社区)在日常监测管理中发现发热、疲劳、干咳等异常人员,应立即采取隔离、报告、流量调节、咨询等措施。

(4)促进人员有序流动

除明确规定停产停业的行业外,将按照低风险水平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经营。不允许随意制定限制外来户籍人员出入境、劝其回国等规定。妨碍生产经营和正常生活。

(5)关爱外籍人员

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村(社区),要加强在抗击疫情中的协调和人文关怀,关心异地户籍人员。在落实防疫措施的同时,还必须做好护理、帮助和保障等各项配套工作。不得因疫情防控,限制外来户籍人员的人身自由,干涉外来户籍人员的基本生活

(6)坚持依法防控

坚决纠正偏见和极端做法,不搞比较,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

(7)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旅游景点的开放时间另行公布。

199市级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动态开展疫情风险评估,实施调整和预防措施。此前市指挥部发布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通知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大理市应对肺炎中新型冠状病毒

疫情工作指挥部

2年2月26日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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